獨家|持早鳥票臨櫃漲價!回程還超收 航空公司轉嫁成本惹怒消費者

出版時間 2021/10/04

(新增:消保官說法)

彰化林姓男子今年5月透過旅行社代訂3天2夜金門機加酒行程,上月到機場櫃台報到時,被航空公司人員告知因國際油價上漲,每人機票需加收136元;他回程到機場報到,則再被加收196元,他當場質疑航空公司加收的費用是怎麼算,航空公司重新計算後改加收136元。林男氣憤表示,航空公司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已經很可惡了,還莫名其妙超收,雖金額不多,但教人難以接受!

林男指出,今年5月10日,他和女性友人透過可樂旅行社代訂3天2夜的金門機加酒自由行,出發時間為9月11日,回程為9月13日,搭乘華信航空,從台中機場出發,每人旅費8千5百元,他刷卡付費1萬7千元。

林男透過旅行社刷卡購買三天兩夜金門機加酒行程。林男提供

出發當天林男到台中機場的華信航空櫃台報到時,被告知因國際油價調漲,機票費用需加收136元,他雖當場質疑表示機票早在四個月前就已刷卡付費,航空公司不能說漲就漲,但也被櫃台人員告知依規定可加收,且回程時,機費費用也必須再加收。

林男說,航空公司以國際油價上漲為由,對已完成付款的機票加收費用,若是國際油價下跌,航空公司是否也應該退費給乘客?最離譜的是,他回程時航空公司竟要加收196元,他質疑去程才加收136元,怎麼回程又漲價?航空公司櫃台人員計算後,改加收他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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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去程時被航空公司櫃台人員告知需加收136元的機票費用。林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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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回程時被航空公司櫃台人員告知需加收196元的機票費用,計算後改加收136元。林男提供

彰化縣政府法制處消保官林秀蓮表示,依據「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第四項,機票於有效期限內,航空公司調整全額客運票價並經民航主管機關備查者,航空公司與乘客雙方均同意照調整前後機票票面價之差額多退少補。消費者若有完成簽約,通常就認為是事前已同意調整。

林秀蓮說,但依消費者觀點而言,會認為已先繳費用,法律原則上不應溯及既往,國際油價上漲等這些成本,航空公司應該承擔風險,若是航空公司可因油價上漲對已購買的機票加收費用,那麼其他因油價上漲而增加成本的行業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這樣對消費者而言似乎是不公平。

業者應該是針對票價調漲報交通部備查後,調漲後的機票價格應適用之後再購買的消費者,而非溯及既往,這樣對消費者較有保障,畢竟油漲價很多物品也漲,人民薪水未漲,消費者也是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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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去程時在台中機場被航空公司櫃台人員告知需加收136元的機票費用。林男提供
「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翻攝行政院官網
「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翻攝行政院官網

林男透過旅行社向民航局投訴該事,民航局回覆指出,國內線航空公司如遇票價調整,是可以溯及既往跟已開票的旅客收取或是退其價差;簽立團體合約書及行程確認單(自由行),旅行社是可以跟旅客收取這個差價的。

華信航空在官網發公告,指該公司依油價達交通部核定運價調整門檻,自今年7月30日(出發日)起調整國內航線全額票價;自今年7月7日(含)起,開立出發日為今年7月30日(含)起之航班機票,皆為調整後之新票價;凡旅客持有今年7月6日(含)前購買之機票,如出發日為2021年7月30日(含)起,在機場櫃檯辦理劃位時,需同時辦理新、舊票價補足差額手續。(地方中心孫英哲/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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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與女性友人開出遊金門,卻遇航空公司超收機票費用的鳥事。林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