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酒味甚濃」消防員蛇行兜風 求情警察不成拒酒測!處分出爐

出版時間 2021/10/04

(新增:影片)

屏東縣消防局麟洛消防分隊隊員林志榮,遭爆料投訴於九月中旬某天深夜酒後在麟洛鄉中正路上,遇警巡邏攔查。警方雖吿知相關拒酒測的相關權利義務,林男仍拒酒測。警方證實此項拒酒測事實;消防局則稱林男拒測後,有主動回報酒駕遭警攔檢拒測一事,全案依規定消防局將再處分林男2支小過的行政處分。

林員酒駕時所騎的機車。陳宏銘攝

遭投訴的麟洛消防隊員林志榮表示,確實於十八日晚上在家中吃燒酒雞後,深夜想說騎機車去兜風,沒想到遇到警方攔檢。他當場拒絕酒測,但他事後有主動向主管報備此事。後續一定會有處分,他都會接受。

消防員蛇行還超過雙黃線。警方提供

屏東警方證實此投訴內容,警方表示,該案是9月18日22時38分在麟洛鄉中正路258號前,被執行深夜巡羅勤務的同仁,見一男子騎機車有蛇行現象,初判疑似酒駕即予攔查。

麟洛消防分隊隊員酒駕蛇行,被警方攔下。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騎機車的林姓駕駛(43歲、 麟洛消防分隊隊員)酒味濃厚。林員先向員警告知係消防隊員身分,盼能網開一面,但同仁不為所動,依規定要求林員配合實施酒測,惟林員當場拒絕酒測。

消防員拒酒測。警方提供

警方即告知拒測需罰鍰18萬元、當場移置保管機車、吊銷駕照3年不得再考領、參加交通安全講習等相關權利後,林員仍堅決拒測。另警方確定拒測者是公務人員身分時,依規定還需通報其服務單位。

消防員拒酒測,警方依法製單告發。警方提供

屏縣消防局副局長李彬正表示,此事發生後,隔天該局即獲通報知曉,該局人事單位即依法處理。若依《公務人員懲戒法》,依規定可再予記2小過的行政處分,後續將召開相關考績會,確認處分,依法辦理。

麟洛消防分隊員酒駕遭警攔查拒測。圖為麟洛消防分隊外觀。陳宏銘攝

屏東警分局表示,根據交通部統計,2020年酒後駕車肇事件數共8886件,死亡人數為295人,因此防制酒後駕車列為警察重點工作項目。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若拒絕吐氣酒精濃度測試,不僅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駕駛人駕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外,亦須處以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且五年內再犯罰鍰金額亦再累加新台幣18萬元。

若駕駛人酒駕,其附載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依同法同條第7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地方中心陳宏銘、羅琦文/屏東報導)

林員酒駕時所騎的機車。陳宏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