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山友直擊傾倒廢棄物危山林 警揪出3嫌送法辦

出版時間 2021/10/01

苗栗縣後龍鎮南港里偏僻山區時常被傾倒廢棄物,9月中旬有健行的熱心山友,直擊貨車白晝傾倒建築廢棄物,當下以手機錄影、並報警追查。警方日前循線查獲吳姓男子等3嫌,今依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竹南警分局副分局長張中今天表示,後龍鎮南港里轄區南勢派出所,9月中旬接熱心登山民眾報案,指他目睹有違法傾倒廢棄物案件,警方趕赴現場,發現紅磚、水泥、木板、玻璃及麻布袋等多樣廢棄物,已被傾倒山谷,立即通報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派員到場會勘。

熱心的登山民眾,直擊不肖人士傾倒廢棄物,錄影後報警追查。警方提供
吳嫌等人傾倒大批事業廢棄物到山谷。警方提供

警方根據登山客提供的線索,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27日查獲吳姓(26歲)、姚姓(41歲)、駱姓(71歲)3名男子涉嫌載運台中、苗栗等地工地廢棄物至現場傾倒。

吳姓主嫌坦承,在通霄一處工地認識了地主,知道地主在後龍山區有塊榻陷地需要填平,在地主同意下將這些建築事業廢棄物傾倒,共載運10車次。警方清查,現場除營建廢棄物,也有許多寶特瓶等日常生活產生的垃圾,共計約15公噸,

警訊後,認定3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全案已函請苗栗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說,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均須合法,違法棄置廢棄物,將面臨極重的刑事責任,因而遭破壞的環境也難以恢復,切勿因小失大、損人害己。(地方中心楊永盛∕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