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26歲曾姓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多次在學校及公園附近假藉問路,向女學生脫褲露鳥甚至自慰撫摸,變態行徑嚇壞女學生,警方據報循線將曾男逮捕送辦,不料曾被抓後仍然再犯,還繼續對女騎士露鳥,屏東地院依故意對少年犯公然猥褻罪,判刑3個月,另犯公然猥褻罪2罪,併處拘役70天。
曾男去年9月4日傍晚4時許,在屏東市某公園附近,見3名14、15歲的未成年女學生,假藉問路攀談,卻解開褲子拉鍊露鳥,甚至自慰撫摸,讓女學生飽受驚嚇。
曾男假藉問路向女學生露鳥自慰,被判3個月。資料畫面
11月5日上午9時40分許,又在屏東市林森路段,見3名女大生走出校園,便騎機車尾隨3人,邊騎車、邊露鳥、邊問路,女學生驚嚇之餘,即刻將露鳥事件報告校安中心教官,教官協同目擊學生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過濾、清查以車追人,在當天下午4時許,到曾男住處抓人,曾男表示因工作壓力大,想尋找發洩刺激,坦承不諱,警詢後依妨害風化罪將曾嫌函送屏東地檢署。
曾男多次向女學生露鳥,被抓後還繼續再犯。資料畫面
不料曾男不知悔改,在12月15日中午1時30分許,又騎機車在屏東市大溪路往萬丹鄉社皮方向,見女騎士路過,再度露鳥自慰。
屏東地院認為曾男公然裸露下體,造成他人不適與厭惡感,欠缺法紀觀念,且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危害少年身心發展與社會治安,依故意對少年犯公然猥褻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另犯公然猥褻罪2罪,併處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及上訴。(地方中心羅琦文/屏東報導)
曾男騎機車到處向女學生露鳥。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