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的馬姓男子(右),本月又因攜帶球棒陪友談判被逮。資料照片
2014年台北市信義區發生夜店殺警案,當時涉案的馬姓男子(27歲)遭判刑4個月,還被法官要求寫20篇懺悔文。馬男改名後仍不安分,本月17日凌晨0時許,攜帶3支球棒與林姓友人(22歲)等共11人,前往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某大樓內,要與友人協商手錶價格,警方獲報到場,馬男供稱帶球棒防身,現場卻找不到賣錶友人,警方懷疑內情不單純,全案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台北市大同警分局本月17日凌晨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延平北路與民生西路口有4車多人聚集,且分持球棒來意不善,警方出動快速打擊部隊前往,立即控制現場11人,並在顏姓男子(21歲)車內查獲3支球棒,馬男稱球棒是放在車內防身,並未從事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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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顏男車內查獲3支球棒,曾涉信義夜店殺警案的馬男坦承所有,聲稱僅攜帶防身。翻攝畫面
據悉,馬男當晚陪林姓友人等人要找直播賣錶友人談買錶的事情,由於手錶買賣價差近50萬,才會再找其他友人陪同前往,當晚馬、林等共4人上樓商談,其他7人則在樓下等候;警方到場時,雙方已談妥價格,眾人準備到寧夏夜市吃宵夜,對於警方大動作盤查,現場有人鼓譟並與警方發生口角。
據了解,警方隨後前往林男所稱延平北路2段某大樓查訪,卻找不到林男所稱直播賣錶友人,林男等人也不願透露友人姓名,警方懷疑另有隱情,訊後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突發中心林志青/台北報導)
警方盤查時,現場多人鼓譟並與警方發生口角。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