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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務之急是先找到邱女!」揭發彰化4歲男童疑遭虐受傷案的正義哥徐奕說,他這幾天都想找到邱女,但一直找不到,訪查發現邱女除曾受託照顧3名幼童,他還接獲通報,指邱有在看顧非法移工的小孩,他很擔心邱女身旁還有其他小孩,檢警應儘速把人找到,讓全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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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網》訪查發現,邱女(25歲)是彰化埤頭人,已離婚,目前有一名同居男友。邱女約在一年多前與同居男友搬到溪湖鎮的租屋處,該地為一樓的鐵皮建物。鄰居表示,邱女與他們平日沒什麼互動,只知道邱女常帶著兩、三個小孩在身邊,大約在一個多月前,邱女與男友就已搬離該地。
據社會處訪查,邱女今年6月到8月疫情期間,前後曾帶過3個不同家庭的孩子,已有2起幼童的家長都質疑孩子遭虐受傷,對邱女提出傷害告訴,該處已在釐清家長與邱女間的對價關係,社工師多次訪視邱女照顧處所撲空,只有1次有碰到邱女和小孩,該處已要求邱女本月28日前書面陳述意見或到案說明。
經查,邱女曾對訪視的社工聲稱,其身旁的小孩是她的乾兒子,社工事後查訪該名小孩的家長,得知家長以5千元請邱女幫忙帶小孩;邱女也曾向社工表示,3個月期間每人收費5千元,共收1萬5千元,其中大都是奶粉和尿布錢,她只是收個友情價,幫忙朋友看顧小孩。
社會處指出,針對邱女無照從事保母工作一事,邱女因其隱匿真名,為釐清其身分及收托情況,該處多次查核案發地址,並函請警政提供相關資料,於8月底查訪到保母,現場告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法規,然保母避重就輕,僅表示單純幫忙照顧朋友小孩。
社會處強調,已依法對邱女發函,針對邱女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要求邱女陳述意見,然保母未依期限陳述,後續將先針對其未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裁罰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另本案亦涉及《刑法》傷害罪,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
彰化縣目前登記合格的保母共650人,合格保母費用以彰化縣為例,白天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日收費為1萬3千元到1萬4千元間,若是全天候24小時看顧則為2萬2千5百元左右,收費價格低於行情太多就可能有問題。(地方中心孫英哲/彰化報導)
發稿時間 17:45
更新時間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