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蘇偉碩曾多次在網路社群發表反萊豬言論,遭衛福部認定是不實訊息告發,去年12月,因警方傳喚通知書要求蘇偉碩晚上10時到案說明,引發外界質疑「查水表」,後來警方緊急喊卡,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時隔10個月,檢方通知蘇偉碩今天下午4時10分應訊,不料蘇偉碩抵達地檢署門口,突然表示不進法庭,要等檢察官拘提、起訴他,並說「在法院公開審理時聲請傳訊蔡英文和陳時中擔任證人,證明萊豬有毒。」
衛福部以蘇偉碩散布「萊克多巴胺比搖頭丸毒250倍」的錯誤訊息,去年12月向警政署告發他違反《食安法》第46-1條規定「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蘇偉碩高雄轄區警三民二分局以為蘇醫師平日晚間要看診,將通知書到案時間訂為下診後晚上10點,蘇將通知書貼在網路上,輿論批評蔡政府是查水表、找麻煩,引起軒然大波,因此警方暫停傳喚蘇偉碩,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衛福部也鬆口說若蘇偉碩願意公開承認散布於網路上的是錯誤訊息,不一定要告。
但因違反《食安法》是公訴罪,檢方一旦介入調查便無法撤告,高雄地檢署傳蘇偉碩今天下午4時10分到案說明。下午地檢署外聚集大批支持民眾,聲援蘇偉碩,高舉旗幟說示「人人都是蘇偉碩」,聲稱她們都反萊豬,希望蔡政府也告發他們。
蘇偉碩並宣讀一篇他的聲明,題為《起訴出賣台灣人民健康的賣國賊》,他說,「今天在這裡,我要請高雄地檢署的檢察官直接起訴蘇偉碩,因為不管蘇偉碩舉出多少科學期刊論文證明萊克多巴胺有毒,只要衛福部說他散布謠言和不實言論,蘇衛碩就得乖乖向檢察官報告,一一說明所言不虛,否則就得面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
蘇偉碩不滿食藥署在去年10月22日發佈新聞稿證實有動物實驗證明萊克多巴胺和安非他命、搖頭丸都會作用在一個腦部接收器,卻同意讓萊克多巴胺進入胎兒、嬰兒、幼兒和學生的食物鏈中。他認為這些疑問是政府有義務要向人民說明的,而不是他該向檢察官說明。
蘇偉碩說:「2012年,假民主進步黨為了奪取政權,極力贊成民間與醫界反對開放萊克多巴胺的主張,不僅上街抗議更佔領立法院癱瘓議事,迫使美國政府同意『牛豬分離』,只開放萊牛,但是禁止萊豬進口。
但是2016年,才剛當選的蔡英文就急著要兌現她對美國的承諾,打算上台後就開放萊豬進口,但即將下台的國民黨極力反對,豬農也激烈抗爭,才讓還沒有站穩腳步的蔡英文政權收手。
2018年,號稱要爭取100%言論自由的假民主進步黨政權增訂《食安法》第46-1條,佈下刑罰牢獄,準備對付膽敢反對開放萊豬進口的知識份子與民眾。
我再次向食藥署長吳秀梅提出公開辯論的挑戰,針對萊克多巴胺是否對人體腦部會產生與毒品類似的作用,以及萊克多巴胺是否對台而產生神經發育毒性的風險,在立法院由新聞媒體全程直播辯論過程,由全民來評斷是非曲直。」
話鋒一轉,蘇偉碩突然說,「為了爭取100%的言論自由,我不會主動向檢察官證明自己無罪,也不會主動向地檢署法警報到,我會等候檢察官的拘提和起訴,並在法院公開審理時聲請傳訊蔡英文和陳時中擔任證人,證明萊豬有毒。」
他說要展開「被告不知悔改,全台散布萊豬有毒言論」的宣講活動,並全力為12月18日的反萊豬公投催票。
至於蘇偉碩拒絕出庭一事,雄檢表示,針對衛生福利部告發蘇姓醫師公開發表「萊劑比搖頭丸毒250倍」、「光呼吸就會吸到萊劑」、「萊劑會造成自閉症」等不實訊息,疑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罪嫌,承辦檢察官基於偵辦案件需要,傳喚被告於今日下午4點10分到案說明;但被告並未進入偵查庭進行訊問程序,對於其經傳喚未到部分,將由承辦檢察官依其權責決定後續的偵辦作為。(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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