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家俗稱「阿公店」的台越小吃茶藝館,為求生路改賣小吃,但卻因未申請變更營業項目,遭警方取締。翻攝畫面
桃園市1家俗稱「阿公店」的台越小吃茶藝館,因營業登記為「含酒家業及視聽歌唱業」,依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仍需配合停業,雖然業者已拆視聽設備只做餐飲生意,但因未變更營業登記仍屬違規營業,昨天(18日)警方上門取締,發現店內有6名越籍客人同桌餐敘,還未設置隔板或保持適當社交距離,當場依《傳染病防治法》製作稽查紀錄表移送裁處,若認定違規屬實,店家恐面臨6萬至30萬元的罰鍰。
警方上門取締,發現店內有6名越籍客人同桌餐敘,還未設置隔板或保持適當社交距離。翻攝畫面
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景福派出所指出,昨天(18日)下午4時許警方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1家台越小吃茶藝館違規復業,且店內有6名越籍客人同桌餐敘,卻未設置隔板或保持適當社交距離,當場依《傳染病防治法》製作稽查紀錄表移送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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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老闆娘見警察上門開罰不斷喊冤,表示她聽朋友說,飲食業已開放營業,於是將店內視聽設備拆除運走,開始改做飲食外賣生意,至於店內6名客人用餐時未遵守防疫規定,黃女也辯稱那只是朋友來聚餐、沒有對外營業。談及至此,黃女又急著打電話給朋友諮詢討救兵,沒想到電話那頭朋友竟說:「不是叫你不要營業,怎麼硬要開?」當場讓她當場啞口無言。
警方表示,由於該店營業登記為含酒家業及視聽歌唱業,依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仍需配合停業,若要轉作餐飲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營業項目變更,但黃女卻未依規定申請,且店內客人用餐也未遵守防疫規定,當場依《傳染病防治法》製作稽查紀錄表移送裁處,若主管機關認定違規屬實,店家恐面臨6萬至30萬元的罰鍰。(突發中心黃羿馨/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