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鄉長林哲凌涉嫌假藉職務之便向民間投資漁電、農牧共生太陽能光電系統業者索賄750萬元。取自臉書
雲林地檢署日前偵辦口湖鄉長林哲凌涉貪向綠能業者索賄案,繼上月底偵結起訴外,今(13日)更進一步邀集縣政府與相關能源、經濟、環保主管機關,以及檢警調等單位,共同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臺」並公開檢舉價目表,依法院判決輕重分7級,檢舉獎金最少30萬、最高可達1千萬元。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偵辦口湖鄉長林哲凌案,發現他涉嫌利用地方居民和養殖業者對申設太陽能光電系統業者發起陳情抗爭,暗示業者可代疏通,分別收賄350萬元和400萬元不等,今年8月26日偵查終結對林提起公訴。
雲檢公開檢舉價目表,依法院判決輕重分7級,檢舉獎金最少30萬、最高可達1千萬元。雲林地檢署提供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發展綠能是我國能源重要政策和目標,相關案件增多且影響性大,雲檢成立平台,由主任檢察官陳淑蓉任執行秘書,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窗口,深入瞭解雲林綠能發展相關問題,蒐集情資,如有發現犯罪嫌疑,將即針對各類不法蒐證調查偵辦。
雲林地檢署呼籲鄉親勇於檢舉,對檢舉人個資絕對保密,案經法院判決確定,將依情節輕重分7等級頒發檢舉獎金,最少30萬元,最高達1000萬元獎金。請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共同支持國家發展綠能產業。(地方中心魏嘉良/雲林報導)
雲檢公開檢舉價目表,依法院判決輕重分7級,檢舉獎金最少30萬、最高可達1千萬元。雲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