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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凌晨0時35分許,一輛轎車行駛於國道三號北向203.4公里處(快官路段)內線車道,疑因操作不當致擦撞內側護欄後,失控彈至中線車道,即遭後方行駛於中線車道的轎車撞擊,停於外線輔助車道起火燃燒。現場濃濃黑煙竄出,燒黑的車體面目全非,零件及玻璃碎屑散落於各車道,所幸受傷駕駛第一時間自行逃出車外。
警方調查,28歲林姓駕駛擦撞內側護欄後彈至中線車道,遭後方陳姓駕駛(33歲)的車輛撞擊後起火,經檢測事故當事人酒測值均為零。
起火車輛面目全非。國道七隊提供
消防隊表示,搶救車組抵達現場,消防人員佈水線撲滅火勢,救護人員實施受傷民眾救護處置,現場受傷民眾2名男性,皆意識清醒,送往彰基就診。
第七大隊大隊長李信義呼籲:國道車速快,駕駛人所需之應變視距較長,行車途中若遇事故或緊急狀況,應儘可能滑行至路肩,並開啟危險警告燈、於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倘若車輛無法滑行至路肩而停放於車道時,則應開啟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以警示後方來車。(地方中心孫英哲/彰化報導)
出版時間 11:41
更新時間 12:07
追撞車輛嚴重毀損。國道七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