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在客運上趁鄰座女子熟睡機會,20分鐘內13度偷摸胸部。示意圖
台南一名黃姓男子去年10月搭客運南下,見鄰座熟睡中的妙齡女身材凹凸有緻,突起色心,伸出鹹豬手偷偷碰她一下、再碰一下,發現女子都沒醒來,竟食髓知味,短短20分鐘內狂摸女子胸部13次,且時間越來越長,直到女子有感覺,張眼驚見胸部居然有一隻手,嚇得花容失色,當場驚聲尖叫,要司機停車並報警。事後黃男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台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黃男去年10月30日下午4時50分,從桃園搭乘客運從1號國道南下,坐在第1排1號靠窗位子,車子開了1個多小時到台中,黃男見隔壁座位的妙齡女子睡得很熟,他見她胸部有料,隨著呼吸勻稱地起伏著,突然起了色心,便伸出左手偷偷摸女子左胸一下,隔了幾秒他見女子沒醒,又偷偷碰了一下,這次大概停留3至4秒。
女子仍舊沒醒,黃男大膽起來,在20分鐘內一直偷摸她胸部,且停留的時間越來越長,從3秒到40秒這麼久,最後一次大約碰了14秒時女子突然醒過,見有隻手就放在她胸部上,嚇得驚聲尖叫,馬上要司機停車報案,警員趕到上車檢視錄影畫面,發現黃男淫行,當場將他逮捕歸案。
黃男被逮後見事證確鑿,坦承犯案,並懇求女子原諒他,雙方以10萬元達成調解,但仍被檢方依乘機猥褻罪起訴。
法官認為,黃男為滿足自身性慾,無視性別平權及對女性的尊重,自我控制力不佳,趁女子熟睡不知抗拒之際,在車上連續13次伸手撫摸她的胸部,造成女子不小的心理傷害及陰影,但審酌雙方已達成調解,雖判黃男6月徒刑,但宣告緩刑2年。(郭芷余/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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