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律師發言遭對造王婦打斷,當庭說「這裡不是市場,不要像潑婦一樣」遭王婦控告公然侮辱。示意圖
台北市1名陳姓律師去年為一起拆屋還地的民事案件擔任辯護人,他在高院民事庭出庭陳述意見時,不滿對造王姓婦人插話,說了一句「潑婦」,因此惹怒王婦,怒告陳姓律師涉嫌公然侮辱,不過台北地院勘驗庭訊錄音,另審酌兩人對話前後文,認定陳姓律師並沒有貶損王婦的故意與動機,判無罪,可上訴。
全案源於王婦和卓姓女子為了拆屋還地案件打官司,去年1月14日下午3時,高院民事庭開庭時,卓女的陳姓律師在法庭發言,卻被王婦打斷,陳男不滿被插話,回王婦一句「不要像潑婦一樣」,惹怒王婦,怒告陳姓律師涉嫌公然侮辱。
檢方調查後,認為陳男當時說的是「確實是事實,她像潑婦一樣」,指王婦是「潑婦」,因此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陳男。
但法院審理時,陳男否公然侮辱,辯稱當時在民事訴訟案中,針對王婦提出的反訴表示意見,卻遭王婦插話打斷指「所言不實」,才出言勸誡王婦注意言行,當時說的是「這裡是法庭,不是市場,不要跟潑婦一樣」,並沒有直指王婦是潑婦,沒有侮辱之意。
法官勘驗當天開庭錄音光碟,確認陳姓律師當天說的確實是,「這裡不是市場,不要像潑婦一樣」,而非「確實是事實,她像潑婦一樣」,且陳男是因為王婦插話打斷發言才出言說「潑婦」,無法認定陳男有故意貶損王婦的動機與故意,因此判陳男無罪。(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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