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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內門區今年4月下旬發生山林大火,火勢延燒近30小時,焚燒山林面積超過3公頃,空勤總隊還出動直升機載水18趟次滅火。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經過4個月調查蒐證,昨(30)日將涉嫌的李姓包商依違反森林法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李姓包商貪圖方便,將廢模板載到山區焚燒,不料引發山林大火。保七第八大隊提供
警方調查,高雄一名年約50歲的李姓工程包商,因貪圖方便,竟將工程廢木模板載到偏僻的內門區溝坪段國有林地內焚燒,未將火苗撲滅即先行離去,不料因當日風勢過強,引發森林大火。
內門山林大火燃燒近30小時、焚燒面積超過3公頃。保七第八大隊提供
這場山區大火因山區地形崎嶇難行,水線要拉3、4百公尺才能到達火點,搶救不易。高雄市消防局指出,調派空勤直升機加入投水滅火勤務,共至美濃湖取水、投水滅火18次,每次2公噸,共36公噸,此外,也動員高雄市消防局旗山、杉林等地消防分隊33車72人次灌救,林務局也派遣45人上山打火,所幸未波及民宅,也沒有人受傷。
山區滅火不易。保七第八大隊提供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接會同屏東林區管理處、高雄巿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由於地方偏遠、人煙罕至,線索極少,經4個月調查蒐證,鎖定李姓包商涉有重嫌。
警方經4個月調查蒐證,鎖定李姓包商。保七第八大隊提供
警方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分別至李姓犯嫌住所等處執行搜索,查扣手機、大貨車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森林法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屏東林區管理處表示,依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希望大家恪遵森林區域內不得引火,維護山林安全,也請民眾勇於檢舉惡意縱火,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 100 萬元。(地方中心羅琦文/屏東報導)
發稿時間1234
消防人員在山區滅火。保七第八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