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資優少年與少女上床挨告。示意圖
國一少女小可(化名)去年和家人吵架離家出走,投靠剛認識的陳姓高一少年,兩人不小心就上了床。小可父母知道後氣炸提告,陳姓少年被法院裁定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民事庭審理時陳父為兒子叫屈,表示他是資優生、很乖,每次考試都前三名,對方求償50萬太多,他們只付得出5萬元。高雄地院今判陳姓少年和他父親須賠償被害人13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2月就讀國中一年級的小可(13歲)跟家人吵架後離家出走,跑去投靠認識沒幾天的陳姓高一男生(16歲),少年聯繫朋友後,帶著小可到小港區餐旅大學附近的友人家借宿。當晚11時許,少年就和小可磨磨蹭蹭上了床,嘿咻了起來。
隔天小可無處去,在家人焦急催促下返家,爸爸問她前一天去了哪裡,小可不敢隱瞞,便承認跟少年住在外面並發生性行為。小可父親得知氣得火冒三丈,對少年提告,並要求少年與家長要賠小可30萬元、賠他20萬元。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後,裁定陳姓少年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少年父親是搬家工人,單親照顧少年,他表示兩個小孩子不懂事上了床,但都是自願的,不應賠償這麼多;而且兒子本來很乖,都是前三名,因為這件事情都無心讀書,對方這樣就要求償50萬元,「金額太高嚇死人,只能賠5萬元。」
法官審酌雙方家境資力及損害程度,認為小可爸爸是粗工,日薪1千,收入不固定,少年父親也是藍領,因此判決陳姓少年和父親應賠小可10萬元、另須賠小可爸爸3萬元,共須賠償13萬元。可上訴。(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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