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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到極點!知名中友百貨公司被櫃姐爆料,每月強制從薪資扣款千餘元當餐券費,強迫他們至員工餐廳用餐,她點一份要價120元的酥炸雞腿套餐,孰料,打開飯盒咬了一口雞腿,竟發現肉沒熟,眼見整支血淋淋的雞腿,害她胃口盡失,連拉兩天肚子!中友坦承雞腿沒炸熟有前例,沒想到又發生,該套餐已下架停賣。衛生局食安處稽查後說,業者恐將面臨最重2億元罰鍰。
中友員工餐廳出包非首例。2017年3月間,《蘋果新聞網》接獲時任中友百貨櫃姐林小姐投訴,和同事一起前往員工餐廳用餐,正準備要看當天菜色時,發現有隻拳頭般大的老鼠,就在取餐檯上尋找食物,因為餐檯上有些主餐菜色,是沒有用保鮮膜包覆,還有老鼠在旁亂竄,看起來相當噁心,也擔心會有鼠疫傳染。
中友百貨擔任五年多的櫃姐王小姐本月15日晚間6點左右,到公司15樓的員工餐廳點一份120元的酥秨雞腿飯套餐,站櫃一整天正飢腸轆轆的她,才打開飯盒咬了一口雞腿,竟發現裡面的肉沒熟、還滲出紅色血水,看的她胃口盡失。
不過,由於休息時間只有30分鐘,她擔心再反應恐怕太花時間,就直接把沒吃完的飯菜都倒掉,直到下班後,心裡依然感到不舒服,看到食物就噁心,最後決定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揭露被逼到員工餐廳消費的不合理事件。
櫃姐說,她第一次點酥炸雞腿餐盒,沒想到就「中獎」!據其他櫃姐表示,除了酥炸雞腿飯,員工餐廳其他餐點也出過多次包,大家多次向餐廳反映,承包業者說會改進,卻還是發生這次噁心的經驗。
王小姐說,因公司各專櫃都有跟百貨公司簽署「餐券」合約,每個月因上班時數不同,都會從薪資中扣繳1200~1600不等的「餐券費」,確保員工餐廳的基本收入。
她說,這筆「餐券費」每個月都由各專櫃存入櫃哥、櫃姐公司識別證晶片中,作為用餐扣款之用,如果不使用當月就會自動歸零。
她以自己每個月本薪約3萬元為例,每個月要扣1400元左右薪資,就佔了自己薪資的5%,「因為是扣自己的薪資,加上用餐休息時間很短,即使餐廳菜色差又貴,大家也不得不去使用。」
櫃姐說,公司規定員工識別證中的額度只能點員工餐廳內的餐點,或是選購公司提供指定的餅乾等商品,不能點外送或美食街餐點,若被查到要開罰單,「員工餐廳的餐點又貴又難吃,害我吃了拉肚子,有同事直接放棄不吃,但不吃不用就是把辛苦工作賺的錢送給中友百貨,根本就不合理。」
中友百貨員工餐廳提供餐點,小菜皮蛋豆腐40元、南投薏麵60元、經典炒飯70元、酥炸雞腿套餐120元,最貴的160元紅燒牛肉麵,共有10種餐點選擇,若拿來和中友所在地一中街商圈美食相較,櫃姐認為員工餐立馬就被比下去。
為了再確認中友百貨員工餐廳烹調品質,《蘋果》委請櫃姐17日再訂購一套120元炸雞腿套餐,櫃姐咬一口後確認「這隻雞腿有熟,但因為有啃到血雞腿的經驗,吃起來還是怕怕的。」
19日晚上王小姐隔壁專櫃櫃姐要買酥炸雞腿套餐,店家告知該產品已經下架不賣了,而點餐櫃檯前的菜單也明顯以黑筆槓掉了酥炸雞腿排,該名櫃姐只好買一套90元的三杯雞套餐當晚餐;對於員工餐廳突然下架遭投訴的產品,王小姐與同事都說:「有沒有這麼巧?」
中友百貨行政處表示,該公司員工餐廳跟美食街店家一樣,是招標進駐經營,方便公司員工解決買餐的不便。
中友轉述出包餐廳業者說法,一般炸雞腿烹煮時間是油炸八分鐘,可能櫃姐的雞腿比較大隻所以沒有熟,餐廳經理也坦承之前曾經碰過有員工反映雞腿沒熟,就立即重炸一隻雞腿補償。
中友百貨指出「將要求廠商檢討改善」,也建議員工「餐點有問題可立即向餐廳電話反映,爭取自己權益。」
至於員工餐廳價格比外面貴又難吃,中友百貨則澄清「因為員工餐強調健康,都是採用有機蔬菜,成本高,所以價格比外界一般餐點稍高」,但中友強調,不喜歡員工餐廳的餐點也可以持員工卡購買餐廳內販售的有機蔬果或餅乾,並不會強迫員工一定要吃員餐的餐點。
對於員工薪資被扣款強迫到員工餐廳消費、不得外叫餐點的規定,中友百貨說,櫃哥櫃姐的中午或晚上休息時間短暫,員工餐廳設置其實是方便短時間內完成用餐的服務,且不必到美食街跟消費者搶買餐點,但如果可以點外叫或外送餐點來得及用餐完畢,專櫃應該不會有意見。
至於薪資扣餐券款的部分「是個別專櫃與員工的薪資給付規定,通常以上班日數乘以每餐70元計算,納入薪資的餐費,這屬於各專櫃管理範疇,中友百貨公司無權管理,也不便介入。」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接到《蘋果》反映該個案後,18日當晚就派員前往稽查,但業者已經打烊;隔日再前往稽查,業者雖表示酥炸雞腿已經停賣,但仍查到廚房環境衛生有缺失,已經開立勸導單,要求該餐廳限期改善。
食安處處長傅瓊慧表示,稽查當天餐廳業者推測雞腿不熟原因可能因冷凍雞腿退冰不全所致,現階段已先停止供應雞腿套餐,
此外,現場稽查作業環境衛生,發現通風口不潔、廚房有病媒排泄物、清潔劑未統一管理等缺失,已依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要求9月2日前改正,如屆期複查不合格,將依食安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健康醫學中心主任林文元表示,未經煮熟的食物,都可能受到細菌汙染,包括大腸桿菌、沙門氏菌,甚至感染寄生蟲,吃進肚子都可能導致腹瀉、噁心、嘔吐,甚至發燒等食物中毒症狀,民眾如果吃到生食後有上述症狀應立即就醫。
對於消費者常碰到食物煮不熟或出現異物,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主任康馨壬說,消費者可依《消保法》要求業者賠償,輕微過失可要求商品價格1倍賠償,重大過失可要求3倍,故意行為可要求5倍。 (地方中心周庭慶、曾雪蒨/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