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名醫黃宥嘉2017年因《蘋果新聞網》報導「尿布丟臉」離婚官司而爆紅,常上節目談論兩性、婆媳話題,但與前夫陳文彥之間卻互告多起官司,陳文彥不滿黃宥嘉於2019年、2020年在《新聞挖挖哇》等電視節目重談「尿布丟臉」事件,並批前夫「媽寶」等內容,怒告誹謗、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黃宥嘉上節目談論家暴事件有所本,至於「媽寶」屬於個人價值判斷的合理評論,因此將黃宥嘉不起訴,陳文彥不服提起再議,近日仍遭高檢署駁回。
黃宥嘉對此向《蘋果新聞網》表示:「今天的我比當年考上醫學系還高興!前夫做那樣的事不檢討無所謂,在網路上抹黑我,我因為要工作、要照顧小孩也懶得理,也無力,但他想去法院自證清白,現在反被法院認證了!」
不起訴指出,黃宥嘉2019年10月14日參加JET綜合台《新聞挖挖哇》節目,公開聲稱前夫陳文彥曾對她家暴,2020年7月23日參加MOMO綜合台《今天大小事》節目時又公開批陳文彥「媽寶」,並重述婚姻期間遭陳文彥拿小孩尿布丟到她臉上事件,並指婚姻期間每月零用錢僅2萬元。
陳文彥事後提告指控,黃宥嘉所稱的家暴、尿布丟臉、每月2萬元零用錢等都不是事實,事實上他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間就匯了87萬元給黃花用,黃宥嘉節目中的不實言論已構成誹謗罪,批他「媽寶」更構成公然侮辱罪。
黃宥嘉則出庭向檢察官強調,她認為婆媳問題是攸關公共利益的事情,傳統家庭凡事以婆婆意見為優先,將使現代女性所受教育、思想在婚姻中受到壓抑,過去有很多人因此自殺,她就感受到在婚姻中扭曲自己人格,違背父母花錢教育她的初衷,她跟婆家同住的感受是真實的,沒有涉及誹謗、侮辱。
檢察官審酌黃宥嘉曾提出2014年2月右手腕拉扯後瘀傷的家暴驗傷診斷書,以及2014年8月寄給陳文彥的email內容提及:「你已經打破我的底線,沒有向我道歉砸我臉的事情…砸尿布的事讓我徹底對你死心。」可見黃宥嘉上節目談論的家暴、尿布砸臉均有依據,而每月2萬元的言論是在說婆婆而非陳文彥,至於批評「媽寶」屬於合理評論的個人價值判斷,因此認定黃宥嘉誹謗、公然侮辱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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