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職業軍人想女色想瘋了,去年新申請IG帳號換上女性大頭貼,向2名少女佯稱自己是外拍攝影師,專門拍攝內衣廣告,模特兒每次最多5000元報酬,A女找想換手機的閨密B女討論,覺得對方是女攝影師應該沒問題,2人禁不起金錢誘惑,便一起自拍裸照傳給對方。A女媽媽當天就發現女兒手機有蹊蹺,馬上報警處理,揪出吳男原形。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法》將吳男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
判決指出,吳男(24歲)去年還是職業軍人(後受傷退伍),同年5月16日,他以女性英文名wendy等字註冊社群軟體Instagram(簡稱IG)帳號,並使用女性大頭貼,在IG認識16歲的女高中生A女。
他向A女佯稱自己是女外拍攝影師,跟他出去拍攝一次可獲3500至5000元報酬,但是要先自拍上半身裸照給他參考。A女拒絕後,她想起閨密B女最近手機摔壞,想賺錢買新手機,於是告訴閨密有這種賺錢機會。
2人考慮了許久,一同在IG不斷與「女攝影師」討論拍攝尺度和報酬給付問題,吳男透過通訊軟體打字告訴少女必須先知道她們胸部的大小和形狀,他才好去買內衣。少女們感覺對方為了工作,煞有其事地要瞭解她們胸部的大小,應該沒什麼問題,因此最後還是禁不起金錢誘惑,5月18日午夜在B女住處就一起拍了4張上身裸照給對方。
2人睡醒後,中午吳男又叫她們要從側面拍攝胸部給他,2人不予理會,A女回到家也因為手機一直有訊息傳進來,讓母親起了疑心。A母檢視女兒手機後大怒,發現她被騙拍裸照,認為對方根本不是女性攝影師,只是純粹誘拐少女拍照的色狼,因此馬上報警處理。
警方搜索時,吳男已經回營當兵,他母親便將他手機交給警方。事後吳男到案坦承自己用假照片冒充女性就是為了認識女生,也確實想要約她們出去拍照。
16歲的A女則表示因為吳男在IG上使用女性照片,所以她相信對方是女性,外拍時也是她掌鏡,還可以穿可愛的水手服拍照,加上還有報酬,所以找最近缺錢買手機的閨密,討論後決定一起拍裸照給對方。
法官認為吳男之舉危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但審酌吳男年紀尚輕,得到裸照後未散布或營利,僅因未能控制個人性慾而一時失慮犯罪,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與2女達成和解並全數給付,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減刑判決1年10月徒刑,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並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3場。(郭芷余/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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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6
更新時間: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