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童被發現時,站在離母親轎車500米處的雜貨店內。關山分局提供
台東縣池上鄉一名36歲的母親,昨天(11日)上午獨留4歲女兒在車上後下車採買,返回車上時卻發現女兒不見了,她急忙跑去池上分駐所報案,在警員協助下,女童在距離停放車輛500公尺的雜貨店內尋獲,但該名母親已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得上課接受輔導外,恐還得被處以罰鍰。
雜貨店老闆當時正想報警處理。關山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昨天上午10時30分許,一名中年母親慌張跑來分駐所報案,聲稱車上4歲女兒不見了,請求警方協助;分駐所裡2名警員立即調閱鄰近路口監視器影像查看,另3名警員則前往池上鬧區大街小巷穿梭尋找,不到半小時,警員就在新生路菜市場附近的雜貨店找到小女童。
據店家表示,當時還苦惱不知是誰家的小孩跑來,如果再沒人來就要去報警,沒想到,這時警員就出現了。警方指出,該名母親當時獨留6歲不到的小女兒在車上,就已違反兒少法與道管條例,她採買完又遇上好友,寒暄一會兒後,才走回車上,不料女兒已不見蹤影,立即飛奔至分駐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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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警員研判,小女童失蹤時間短暫,以小朋友的腳程,走不了太遠,遂立即調閱鄰近路口監視器查看,果然發現小女童身影,而3名警員則騎機車找遍市區巷道、托兒所、遊樂場等處,行經新生路一雜貨店時,瞥見店內一矮小身影,果然就是失蹤的小女童,經確認後將小女孩帶回所內,交還給心急如焚的母親。
警方騎著機車在池上街道巷弄找尋女童蹤跡。關山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這起女童走失案,已通報台東縣社會處協處,而該名母親讓4歲女童獨處車內,已觸犯兒少法第51條規定,需接受親職教育輔導,不服者可處最高1萬5千元罰鍰;另外,道管條例第3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兒童單獨留置車內者,可處3千元罰鍰,並施以4小時交通安全講習。(突發中心古和純/台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