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說出「嫁不出去,我娶」,林女認為受到輕薄、羞辱,提出告訴。示意圖
40多歲的林姓男子,因為不慎撞傷1名林姓女子,雙方在進行調解時,女子母親怨女兒因車禍受傷,若以後嫁不出去該怎麼辦,林男見對方傷勢並不嚴重,回嘴「若是嫁不出去,我娶」,林女認為對方講這句話在輕薄、羞辱她,氣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男並無犯意,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今年林男因為與林女發生車禍,導致林女受傷,因而被控過失傷害,而當這起車禍事件發生時,雙方有意進行調解,今年3月間,前往台北市文山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當天林女在母親陪同下與林男談判,林女母親在提到女兒的傷勢時,怨林男撞傷她的女兒,若是以後嫁不出去,該怎麼辦?林男認為那一點傷怎麼可能會嫁不出去,就脫口說出「若是嫁不出去,我娶」,林女聽了以後覺得不舒服,認為被輕薄、羞辱,因此再加告林男妨害名譽罪。
林男到案後坦承有說這句話,但絕無妨害名譽的犯意,辯稱,當時是因為林女的母親先起了一個頭,他是針對對方的說法反駁而已。
檢察官在釐清整個事件的原委後,認為林男所說的「若是嫁不出去,我娶」,應該是在反駁告訴人母親的說法,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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