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楊姓無照保母受託照顧3歲趙姓男童,趙童卻於2017年7月27日頭部撞傷送醫,留下腦神經萎縮、右側肢體癱瘓、癲癇等後遺症,變成植物人,由於楊女住處200公分高的天花板有男童血跡,楊女因而被控涉犯重傷害罪,但楊女辯稱是男童跳上跳下自傷,僅承認照顧疏失,法院一、二審到更一審都認為無法證明楊女故意施虐,僅依業務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判她2年徒刑,檢方不滿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定讞。
趙童母親(左)與保母楊女(右)先前開庭後一起離開。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楊女(32歲)2017年1月起在新竹市住處以日薪1000至1300元價格,照顧趙姓單親媽媽的3歲兒子,但趙童2017年7月27日早上從楊女住處被送醫急救,診斷出外傷性顱內出血、全身多處擦挫傷等,甚至因腦神經受損變成植物人,楊女被懷疑虐童,再加上檢警在楊女家中發現床墊、牆壁、高200公分的天花板等處都有趙童血跡,楊女因而被依重傷害罪起訴。
趙姓男童2017年3歲時,因楊姓保母疏失,頭部撞地成為植物人。家屬提供
楊女辯稱,事發時她去上廁所,趙童在床上一直跳然後摔倒,頭部撞地後流鼻血。楊女強調,趙童腦出血等傷勢不是她造成,僅承認自己照顧疏失,並稱已賠償趙母15萬元,後續會再慢慢補償。
高院今年1月更一審認定,趙童頭部傷勢只能認定是外力造成,但無法確認是楊女毆打或抓撞造成,至於案發現場牆面發現的趙童血跡,尺寸大小、高度、噴濺方向、深淺不一,不能證明是同一天所造成,無法以血跡認定楊女施暴,基於罪疑唯輕原則,僅依業務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判楊女2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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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1:32
更新時間 20:18 (更新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