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戡怒告台北市殯葬管理處課長歐陽更生妨害名譽。資料照片
已故文壇大師李敖過世後家族紛爭不休,旅居加拿大的李敖么弟李放,去年3月清明節前擅自到陽明山靈骨塔取走父母骨灰罈,引發李敖兒子李戡大怒,他認為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有疏失,求償100萬元,出庭時卻一度被殯館處人員歐陽更生酸是「局外人」,他怒告歐陽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歐陽的言論只是在法庭上做法律上的攻防,不構成妨害名譽,今將他不起訴。
全案源於李戡祖父母的骨灰在1999年、2000年由李敖花費1萬5千元、3萬元分別寄存於陽明山靈骨塔,2018年李敖過世,李戡於2020年3月,發現祖父母骨灰罈不翼而飛,報警調查才發現,是被叔叔李放在2020年3月9日擅自取走。
李戡認為塔位是由父親李敖申請,而他是父親的繼承人,北市殯葬處卻任叔叔取走骨灰,因此提告向殯葬處求償10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定,殯館處管理人員在管理程序上確實有疏失,讓李放取走骨灰罈,侵害李戡祭祀、敬愛、追慕先人權利,今年5月判決北市殯葬管理處應賠償6萬元。
然而此案去年11月30日開庭時,殯葬處課長陽更生代表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出庭,卻當庭一度稱李戡為局外人,指此事與他無關,讓李戡氣得於隔日開記者會反擊,直指管理處不承認管理不當還硬拗,並怒告歐陽更生妨害名譽。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歐陽更生只是在法庭上做個人法律意見陳述,針對案情進行攻防,沒有妨害李戡名譽的犯意,因此今將歐陽更生不起訴。
至於李放取走骨灰後隨即返回加拿大,未再來台,先前已被依士林地檢署依竊盜等罪發布通緝。(甘庭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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