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周姓阿伯覬覦友人女兒小玲(化名),藉故找她吃宵夜灌她酒再帶回家聊天,小玲覺得不妥想走,周男卻把她拎來坐在大腿,從胸口摸到鼠蹊處說「阿伯親妳一下」,將舌頭伸進小玲嘴巴喇舌,小玲覺得超噁,奮力推開周男拔腿狂奔,一路跑回家,之後每天狂刷牙洗澡還是覺得自己很髒。周男被逮後否認犯案,但因測謊沒過,一審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
還在就讀大學的小玲因為和媽媽感情好,常常跟媽媽一起和長輩吃飯,因而認識這名周姓阿伯。周男看小玲個性好相處,長得又甜美,前年7月晚上打電話找小玲一起吃宵夜,小玲當時在台北車站準備搭車,她心想肚子也餓,何況同行還有其他人,就一口氣答應。
她在坐車時打電話和乾哥哥簡男聊天,簡男還勸阻她赴約,但小玲覺得跟媽媽的朋友吃宵夜應該沒關係,約定好回家報備平安就掛電話。
到了小吃店,周男一直要小玲喝酒,小玲不敢不喝,三杯黃湯下肚已經醉茫茫,吃完消夜一行人又去另名長輩家坐坐後才回到周男家,後來周男其他朋友都走光,小玲也覺得留在此處不妥,起身準備離開,卻被周男一把抓來坐在大腿上要求留宿,周男兩隻手環抱著小玲,隔著衣服摸她的手腳和大腿內側,還把她的頭掰過去跟他面對面說,「阿伯親妳一下」,對她親嘴喇舌。
小玲覺得超噁,將他奮力推開,開了門拔腿就跑,小玲見周男追上來,奮力狂奔,跑進地下道一路跑回家,邊跑邊哭也不敢停。快到家時乾哥哥正好打電話要詢問她是否安全到家,小玲上氣不接下氣說「發生事情了」,簡男一聽不對勁就衝出去找她。
簡男見到小玲時,她坐在住家外面發抖,神情驚恐害怕,告訴他遭周男猥褻,簡男氣不過,拉著小玲就回周男家理論,「阿伯幾歲了還對十幾歲的妹妹做這種事情。」周男還說,「沒關係啊我去報警,進去我家講。」小玲感到噁心害怕就要求離開,回到家後每天都要洗身體、刷牙很多遍,她覺得自己身體很髒。
隔了2天,小玲在乾哥哥和另名同學陪同下報案。周男否認他猥褻強吻小玲,說是小玲自己坐他大腿,他重心不穩才抱住她,不小心碰到她臉頰。
但法官認為小玲自始指述一致,還有簡男在第一時間的證詞,加上周男對是否親吻小玲嘴巴等問題測謊沒過,因此認定周男對小玲有強制猥褻犯行,審酌周男過去也有強制性交未遂罪的前科,認為他素行不佳,犯後又不願和解,將他判刑1年。可上訴。(郭芷余/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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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5
更新時間: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