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驚傳在高雄酒駕撞傷騎士,酒測值0.23,近期爭議不斷的他,因為被爆出2014年11月在高雄市府擔任新聞局長時,瞞著嚴姓未婚妻與電視台女記者Y女交往,2人甚至在局長辦公室辦公桌上嘿咻,還曾拍攝性愛影片,丁甚至不滿Y女後來分手另交男友,故意將自己與Y女合照po臉書公開,因此遭監察院彈劾。今年3月懲戒法院認定他對Y女雖非性騷擾,但在高市新聞局長辦公室3度和Y女嘿咻、在職務宿舍發生1次性行為,Y女還曾墮胎2次,丁身為公務員卻行為放蕩不檢,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
而先前懲戒法院審理時,丁允恭小18歲的嫩妻蔣婕妤出庭力挺丈夫,還透露:「我先生壓力大到必須每天喝酒才能入睡,一邊喝一邊說他最大的遺憾是沒辦法繼續為國家做事。」
全案源於丁允恭(44歲)去年被踢爆和Y女交往,讓當時擔任總統府發言人的他形象受創,還被監察院彈劾。根據監察院彈劾指出,丁允恭2013年10月25日與嚴姓女子訂婚後,交往關係複雜,2014年11月間某日晚間,丁以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身分,在KTV宴請高雄地區記者,Y女向監委指稱:「他(指丁)那天應有喝醉,親完我後指著一個有HOTEL的方向,問我要不要去,但我知道他喝醉在『盧』,所以送他上計程車後我就走了,沒跟他去,只是沒想到他隔天真的繼續傳訊息給我,我跟他就是這樣慢慢發展。」
丁允恭則向監委承認,曾在新聞局局長辦公室、職務宿舍等地與Y女發生性行為,「當時我未婚妻還不知道,我不想破壞與未婚妻的關係,所以我選擇不公開她,這是我個人問題。」Y女則說:「丁一直都是告訴我,他只跟我一個人在一起。」
2017年初,Y女另有交往對象A男,向丁允恭提分手,不料丁卻企圖破壞她的新戀情,丁向監委坦承,當時想挽留Y女,「結果隔天她在她臉書上放出她與A男的合照,我更難過,加上我喝了酒,難過的感覺很強烈,所以我就在我臉書上放出我與她的合照,但大約10分鐘後我清醒過來覺得太蠢,趕緊把照片PO文刪除,但已有些截圖流出。」
監委認為,丁允恭雖10分鐘後隨即下架合照,但已遭媒體截圖報導,導致媒體界都知道他與Y女交往之事,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此外,Y女唯恐丁允恭再將他們2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刪除,丁的行為造成Y女感受冒犯的情境,已構成性騷擾,甚至丁於2017年4月5日結婚後,仍聯繫、騷擾Y女,要求她回心轉意。
監察院調查後,認定丁允恭未能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今年1月將他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而丁允恭也在去年桃色風暴曝光後辭去總統府發言人職務,去年底與小他18歲的台視前記者蔣婕妤結婚,懲戒法院開庭時,蔣婕妤還曾出庭力挺丈夫,出示丁允恭和Y女的對話,指Y女曾掌鏡性愛片,還陸續向丁允恭索討約50萬元,「到底是誰在騷擾誰」,蔣婕妤甚至還透露:「我先生壓力大到必須每天喝酒才能入睡,一邊喝一邊說他最大的遺憾是沒辦法繼續為國家做事,我知道這聽起來有點矯情,但我相信他是酒後吐真言。」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他在高市新聞局長任內利用辦公室與Y女發生3次性行為、在職務宿舍發生1次性行為,Y女並曾墮胎2次,丁又貿然在臉書上貼出與Y女的親密合照,只為挽回Y女感情,懲戒法院認為丁的行為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事證明確,判決撤職停任2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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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2:23
更新時間:18:23 (新增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