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早在高雄酒駕肇事,酒測數值0.23毫克,遭警方以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由於酒測值未達0.25刑事處份程度,論壇PTT鄉民嘲諷丁允恭是「微酒駕」,只是「超喝而已」!
丁允恭今天上午在高雄酒駕開車肇事,於前鎮區成功、復興路口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車禍,騎士手腳受傷送醫包紮,而丁允恭則被警方帶回派出所調查,經酒測數值0.23毫克。因丁允恭酒測值未達0.25毫克,警方製作筆錄後,對丁允恭實施生理觀測表。丁允恭通過測試,警方依酒測值0.15毫克以上未達0.25毫克肇事,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丁允恭已於上午10時許離開派出所。
PTT鄉民稱丁允恭酒測值0.23毫克是「微酒駕」。翻攝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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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至論壇PTT,鄉民嘲諷說,「大家都誤會了,酒測值介於0.25跟0.15之間應該稱作微酒駕大家請不要過度放大喔!他不是酒駕,是微酒駕。」網友留言笑稱,「應該是超喝而已」、「微醺架啦」、「微酒駕啦」、「是微醺而已啦,擦撞也是微肇事」、「給黏輕人機會!」
還有網友說,總統府現任發言人古辣斯,也曾被爆料有酒駕前科,2014年8月清晨酒駕在國道被警方攔查法辦,抱怨「民進黨政府的發言人酒駕是傳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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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機車駕駛人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即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即時新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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