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高雄罷韓連署期間,位於鼓山區的餐廳「釣客食堂」因支持連署遭韓粉圍剿,餐廳不堪「韓粉熱烈支持」導致相關單位到店查水表決定暫時店休,媒體報導後1名鄒姓老兵在新聞底下留言「會怕就好,對畜生不用客氣」,遭餐廳李姓老闆提告公然侮辱,鄒男得知挨告速刪留言,但刑事部分仍被判罰金5000元定讞,民事部分高雄地院日前再判他要賠李姓老闆2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鄒男因不滿「釣客食堂」負責人支持罷免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連署活動,於媒體新聞報導「罷韓店家累了?鼓山釣客食堂上午宣布開始店休」的新聞下方,以自己臉書帳號公開留言「會怕就好,對畜生不用客氣」等語。餐廳李姓負責人得知後認為自己人格權及名譽權遭貶損,立即對鄒男提起民刑事告訴,並求償6萬元精神慰撫金。
高雄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為,鄒男僅因政治立場不同就留言辱罵他人「畜生」,已構成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5000元,鄒男不服判決上訴,仍遭駁回定讞。
本案民事部分李姓老闆另對鄒男求償6萬元,鄒男則辯稱新聞報導中並未顯示餐廳負責人姓名,他也不知道「釣客食堂」的老闆是誰,且當時正值選舉白熱化之際,他是因瀏覽網頁上其他鄉民的激動留言,出於義憤才跟進,並無公然侮辱的意思。他還討饒說,隔天他回網頁要刪留言時,才發現該新聞網已將那則新聞下架,要刪也沒得刪了,如果法官認為他有賠償義務,也希望能考量他有和解誠意,從輕發落。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認為,「畜生」一詞一般被認為有輕侮、鄙視之意,且會使被指摘的對象感到屈辱、難堪,鄒男留言除了貶抑文字外沒有其他針對新聞的客觀評論,看不出來有任何「出於義憤」的跡象,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考量他為陸軍官校畢業,軍人退伍後目前無業亦無收入,且明知言詞失當卻無法坦率道歉等情形,判他應賠償餐廳老闆2萬元慰撫金。事後鄒男不服又提上訴,但高雄地院上月底二審再打臉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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