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輪胎(2101)前執行副總胡文埕退休前涉收2家模具製造商回扣,其中1家給了800多萬元回扣,台北地檢署認定胡男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今將他起訴。另1家廠商雖給胡男數千萬元回扣,但檢察官認定這家廠商自行提高報價,再從價差給回扣,胡男不構成犯罪。至胡妻劉玉瑩被控幫助洗錢部分,則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這已不是南港輪胎高層收受廠商回扣的首例,2014年該公司前協理陳啟清長年利用掌管採購大權職務機會,向原料代理商收受共5億餘元回扣,遭判刑5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定讞,自此之後,南港輪胎開始清查是否還有公司高層利用職務之便,向廠商收取回扣,沒想到真的發現還有高層收回扣,南港輪胎決定不姑息,向刑事局提出告訴。
檢警調查發現,南港輪胎前執行副總胡文埕自2010年擔任該職務後,先後與2家有業務往來的模具製造廠商連絡,其中1家廠商由於公司百分之80的業務都是提供南港輪胎模具,希望雙方能夠長期合作,因此自2011年開始按3節,依照訂單比例給予胡男回扣,直到2014年胡男退休前,共計拿了800多萬元的回扣。
至於另1家提供回扣的廠商,為了能與南港輪胎長期合作,墊高報價後,再犧牲自己的利益,按月提供胡男回扣,自2010年4月間開始直到胡男退休,共給付了數千萬。
直到南港輪胎爆發前協理陳啟清收回扣事件,胡文埕隨即退休,南港輪胎為了解公司是否還有人收回扣,逐一與合作廠商溝通,最後發現胡男也涉嫌收受廠商回扣,因此向刑事局報案。
胡男案後全盤否認收取回扣,辯稱他個人帳戶裡面多出來的現金,是出售公司庫藏股及公司給的紅包,並非是廠商給的回扣,但檢察官清查胡男及其妻子帳戶裡的金流,發現他買賣庫藏股及公司發的紅包的現金,遠遠不及他帳戶裡新增的存款現金,因此認為胡男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依法起訴。
至於胡男的妻子原本被懷疑幫助洗錢,但因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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