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符其實烏龍派出所!高市基層警員向《蘋果新聞網》投訴,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在申請防疫津貼時,因作業疏失,未在申報期限內繳交申報資料,導致全所40位警察同仁無法領到錢,每人折損2至3千元,防疫付出的辛勞全化為烏有。前鎮分局坦言,該所所長沒弄清楚津貼的名稱,錯過申報期限,在發現錯誤後,已緊急補上津貼申報資料,所幸市警局願意讓派出所補破網,並不會損及同仁權益。
去(2020)年新冠肺炎開始蔓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投入協助防疫的警消人員,給予獎勵津貼,例如配合漁工檢疫作業等,可領取「防疫專案勤務津貼」。今年5月19日全國進入三級警戒,考量會投入更多人力防疫,決定放寬津貼補助範圍;經指揮中心5月18日與警政署、消防署和移民署視訊會議,決議除「防疫專案勤務津貼」外,警員巡邏時段查到「未戴口罩」或「群聚」等違反防疫規定事件,能以個人名義申報津貼,也就是「個人防疫勤務津貼」。
基層警員爆料,5月全國防疫提高為三級警戒後,警察投入未戴口罩等取締行列,這些工作原本可以領取防疫津貼,一心路派出所因未在申報期限內(6/3)繳交資料,導致全所40位同仁無法領到津貼,一個人大致2千至3千元,辛苦全部變烏有!
前鎮分局坦言,一心路派出所長李邦豪將「個人防疫勤務津貼」與「防疫專案勤務津貼」誤解為「兩件不同的事」,以致申報期限前只繳交「專案勤務」資料,「個人防疫勤務」資料則沒有繳交;當時分局承辦單位也沒有發現。
直到6月15日,一心路派出所莫名其妙送給分局行政組一份一心路派出所警員「個人防疫勤務」,這時才知,相關津貼申報作業的資料早已送到市警局。
所長李邦豪獲悉後,認為自己疏忽造成同仁權益受損,傳訊給同仁致歉表示,「因陳報日期的認知落差,影響本所均無法陳報核銷」、「跟同仁說抱歉,沒有盡到控管責任,對不起,影響到大家權益」,由於此事涉及同仁權益,分局6月23日已聯繫市警局更正資料。
分局表示,目前防疫津貼每人每月申報上限5千元,且依時數計算。若警員巡邏時段處理防疫案件,2小時未滿4小時2百元;4小時未滿8小時4百元;8小時未滿12小時6百元,每日最高12小時8百元。
分局初估,若警員每天巡邏兩班、每班2小時,且都有處理防疫案件估算,每日可申報時數約2百至4百元上下。且自5月19日全國三級警戒起至5月31日止,天數13天,這段期間有申報時數的同仁,津貼大約落在2千至3千上下。(地方中心楊適群/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