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日)上午11時許,花蓮縣吉安鄉一名打著赤腳的醉漢跑到衛生所前,自稱是新冠肺炎的確診者,嚇壞了現場醫護人員及民眾,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針對醉漢言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調查,查明為謠言,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調查,這名彭姓男子(55歲)自稱通風病史,上午到吉安鄉衛生所看診拿藥,當時他未帶健保卡因此無法領藥,渾身酒氣的彭男竟稱自己確診,衛生所人員當場勸誡他不要胡言亂語,並通報吉安警察分局,警方到場了解後,衛生局人員表示要開車送彭男返家,但彭男卻不聽勸阻自行騎機車離去,酒駕未戴安全帽又罪加一條。
吉安衛生所。王文傑攝
衛生所人員與醉漢對話表示要送他回家,但他卻自行騎機車離去。翻攝畫面
花蓮縣政府下午召開防疫作為記者會,朱家祥表示,針對彭男言行將進行調查,若查明為假訊息絕不寬貸。警方呼籲,防疫視同作戰,民眾勿任意散布疫情謠言以免受罰得不償失。(突發中心黃瑞娟/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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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腳醉漢大鬧衛生所自稱確診,警方帶回偵訊。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