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資深理專周勵宏投資期指慘虧,竟自2009年起利用親友名義申辦10多個帳戶,陸續盜領4組VIP客戶存款共2.8億元,今年3月被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後,台北地院裁定接續羈押至本月11日,周男為求交保,聲稱疫情嚴重,羈押看守所內染疫風險大,但法官打臉表示,看守所有適當防疫措施,認定仍有羈押必要,裁定他繼續羈押2個月。可抗告。
裁定指出,周勵宏今年3月12日被依違反《銀行法》起訴,犯罪嫌疑重大,詐騙金額又高達2億餘元,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而周男又曾與人聯繫移民、換護照,確有逃亡之虞,此外,周男曾刪除與本案有關的LINE對話訊息,也曾要求同案被起訴的友人黃俊閎不要提供資料給台新銀行,甚至曾向親友提及脫產,有隱匿資產、滅證事實,認定周男仍有羈押原因與必要。
法院調查時,周勵宏聲稱目前疫情嚴重,羈押在看守所內染疫風險大,希望能交保,但法官認為,看守所內是否容易染疫,不是審酌是否續押的要件,疫情雖嚴重,但看守所會有相關的因應措施,因此裁定周男自6月12日續押2個月。
起訴指出,42歲的周勵宏因長期投資期指嚴重虧損,任職台新銀行理專期間,自2009年間開始,藉著推銷基金等投資標的,要求VIP客戶先在空白取款單等文件表格上簽名、蓋章,誆騙客戶可以幫忙處理投資的金錢調度。周男取得客戶信任後,再以胞妹周承蓁(38歲)和朋友黃俊閎(42歲)等人名義申辦10多個帳戶,陸續盜領客戶帳戶內存款,從數10萬元到百萬元不等,總計共盜領約2.8億元。
周勵宏為了取信客戶而竄改帳戶記錄,客戶若有要求對帳,他就提供電腦資料給客戶對帳,讓客戶以為所有出入金額和餘額都沒問題,還會定時每個月匯入一些基金獲利到客戶帳戶,甚至有客戶臨時需要大筆款項,他也會調錢出來掩飾,就這樣,周男瞞天過海盜用客戶款項多年近3億元,台新與客戶都沒察覺有異。
不過,周勵宏近年來因投資期指失利,虧損高達2億餘元,其中一對老夫妻在丈夫過世後,子女清查遺產發現存款短少,詢問後,台新銀行才發現周男盜領客戶存款。周男發現事跡敗露後推託是幫客戶投資,同時進行脫產賣車,台新因此報案,不過,周男始終否認犯案,辯稱是客戶委託投資,但又提不出受委託投資的任何證據。
檢方認為周男不但不認罪,還盜領高達2.8億元,犯後又企圖逃到東南亞,今年3月12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周男,並求刑10年,而提供周男帳戶的胞妹及黃男則依幫助犯一併起訴,全案移審北院後,法官認為周男仍有羈押原因與必要,裁定繼續羈押3個月,(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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