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陳姓男學生前年9月與社團友人共5男2女在陳姓學妹租屋處聊天,席間不滿鄭姓男學生對陳姓學妹灌酒,還惹哭陳女,陳男為了護航學妹怒嗆:「到底會不會講話!」卻遭鄭男反唇相譏,指陳男父親曾跑到學校叫陳男吃藥,陳男不滿被酸,情緒失控,竟拿水果刀猛刺鄭男頸部,鄭男大量出血一度命危,所幸送醫撿回一命。士林地院考量陳男曾向鄭男道歉並賠償65萬元和解,依殺人未遂罪輕判2年10月。
判決指出,陳男(現年25歲)2019年9月23日晚上,與校內社團團員共5男2女聚會,眾人喝酒聊天,鄭男卻不斷對陳女灌酒,又疑似故意提及陳女前男友的私事害陳女當眾哭泣,陳男挺身制止鄭男,卻反被提及陳男父親曾跑到社團辦公室與他爭吵一事,陳男一氣之下,從背包取出水果刀往鄭男頸部刺擊,同學們急忙將陳男抱離,並將鄭男送醫,鄭男因頸部被劃出10公分刀傷、深部動靜脈破裂、出血性休克一度命危,但最終撿回一命。
鄭男出庭時回憶案發經過,當時因陳男嗆他:「你到底會不會講話!」、「我聽說你對你媽的態度也不是很好!」他不甘示弱才回嘴:「我對我媽不好我承認,可是至少我不會像你罵你父親,然後還不承認!」陳男於是從背包掏出刀子嗆:「你現在想怎樣?」他也回:「你想怎麼樣?」隨後陳男就拿刀子刺他。
陳男出庭坦承傷害鄭男,但否認有殺人犯意,法官囑託台大醫院對他進行精神鑑定,鑑定指出,陳男讀小學時與同學相處就易起口角爭執,甚至毆打同學,傾向過度在意同學之間的玩笑與言論,自尊心高,衝動控制偏弱,無法符合自己設定期待後易感挫折,後又因車禍左耳失聰,對於自身傷勢感到憂鬱、自憐,住院期間就會對醫護人員與父母莫名發怒。
鑑定並指出,陳男案發時其實已休學,比聚會中人年紀都大,實際上也與他們不熟,客觀條件上較為弱勢,引起自卑心理,見學妹遭灌酒後興起保護慾望,期望彰顯自己能力,校正自我形象,但反而被公開談論父親曾至學校提醒他回家服藥一事,當場自尊心大為受挫,因而盛怒犯案,但當下仍清楚拿刀刺人頸部可能造成死亡,並未喪失或減損辨識行為違法能力。
法官審酌陳男已自知行為可能造成鄭男死亡,不採信其否認殺人犯意的辯詞,認定其有殺人的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考量陳男犯案時並無因為精神障礙減損辨識能力,應負完全責任,在審理中曾當庭向鄭男致歉,賠償65萬元成立和解,認定他「情堪憫恕」酌予減刑,最後判刑2年10月。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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