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店偷拍港女後下跪求情的韓籍偷拍狼金大坤(左),被台北地院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資料照片
一名韓國籍男子金大坤前年耶誕節夕來台旅遊,卻在旅店公廁內,拿手機伸進隔壁廁間偷拍一名香港籍女子如廁,港女發現被偷拍,趕緊搶過金男手機,金男見事跡敗露當場下跪道歉求情,但港女不肯原諒堅持報案,台北地院日前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金男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法官調查,現年20多歲的金大坤在韓國某企業擔任經理,2019年12月間來台旅遊,並下塌台北火車站附近南陽街的一間旅店。
同月22日早上10時許,金男在4樓公廁內,拿著手機從廁所隔間門板下方伸到隔壁廁間,偷拍港女如廁,港女發現後立刻衝出廁間,奪下金男的手機,金男驚慌失措,當場向港女下跪道歉、求情,希望不要報案,但港女不滿隱私被侵犯,不肯原諒金男,於是請旅店人員協助報案。
港女發現有人拿手機偷拍她如廁,隨即奪下偷拍狼手機並報警。示意圖
金大坤在法院審理時,坦承因一時好奇,才拿手機偷拍港女如廁,法官勘驗該影片,確認金男拍到的影片僅數秒,但畫面嚴重晃動、模糊不清,認定金男雖偷拍,但侵害程度並不嚴重。
法官審酌,金男犯後當場下跪向港女道歉求情,偵查、審理期間也都坦承偷拍犯行,並寫下悔過書保證不再犯,深具悔意,且無前科,因此依妨害秘密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金男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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