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賊偷走機車踏板上的包包,被逮說自己吃精神病藥物,不知道在幹嘛。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鄒姓男子去年9月在超商前偷走摩托車踏板上的背包,失主騎摩托車追趕找回失物,鄒男被逮後稱自己有吃精神病藥物,會恍神或夢遊,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但高雄地院審理時打臉他,法官認為既然知道吃藥會有副作用,還放任自己吃了藥跑出來,且過去也有多次偷竊記錄,構成累犯,依竊盜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鄒姓男子(51歲)去年9月26日晚間騎自行車在外遊蕩,行經全家超商前,見一台摩托車踏板上放著一個包包,車主正在便利商店內買東西,他便把包包偷走,快速離開現場。
被偷走包包的車主是名義交,袋子裡全都是指揮交通用的物品,他買好東西準備騎車時發現包包不見,四處張望後發現前方有一台腳踏車把手上掛著他的包包,他騎車火速追趕,捉拿鄒男。
鄒男被逮後就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吃藥會有夢遊和幻覺的副作用,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主張免刑。但檢察官認為他警詢時神色正常平穩,且神智清醒,對於警員的詢問均能針對問題回答,也坦承拿走包包,因此認為他並沒有被藥物影響,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時鄒男還是辯稱自己吃藥才犯案,法官果斷打臉他,認為既然明知該藥物可能對意識狀態及行為控制力有影響,但仍在服藥後放任自己外出至公眾場所,導致犯下本件犯行而受刑罰,是鄒男自作自受。且過去5年內鄒男曾偷竊被逮3次,已構成累犯,不予免刑或減刑,將他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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