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判5年罰百萬!蘭嶼獵殺保育類龍王鯛 2惡男遭起訴

出版時間 2021/05/31
李男獵捕龍王鯛還比讚拍照上傳LINE群組。資料畫面
李男獵捕龍王鯛還比讚拍照上傳LINE群組。資料畫面

台灣列為保育類的龍王鯛全台粗估僅10隻左右,蘭嶼則只剩約4隻,今年2月,蘭嶼2名居民違法捕殺保育類動物龍王鯛,甚至開心比讚合照上傳至在地漁獲交易的LINE群組中,消息傳開後蘭嶼安檢所介入偵查找到獵捕者李男及謝男到案,2人聲稱是誤捕,遭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法辦,今天(31日)台東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最重可處最多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最高1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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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今年2月8日蘭嶼居民李男與謝男,在台東縣蘭嶼鄉人面岩洞岸際礁岩地區海域附近,以疑似魚槍獵殺俗稱「龍王鯛」的保育類魚隻曲紋唇魚,該尾龍王鯛體長約110公分、體重約26公斤,胸鰭基部遭刺穿死亡,2人獵捕將龍王鯛拖上岸,搬運至無車牌之休旅車上,並將該魚運至蘭嶼謝男媽媽經營的民宿。

謝男媽媽當日晚上9時多拍攝龍王鯛照片,用LINE傳送2張開心比讚合照照片到至當地買賣農漁獲用群組,消息傳出遭民眾報案檢舉,海巡署蘭嶼安檢所介入偵查,查出是2人所為並通知到案說明,2人到案後供稱男子是「誤捕」,但卻未說明魚體所在事後也找不到,研判已將龍王鯛海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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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男獵殺龍王鯛事後竟然還合照比讚PO到LINE群組。資料畫面

台東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為2人涉嫌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李男及謝男共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第1款非法獵捕保育野生動物之罪嫌,依法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最重可處最多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罰金。

曲紋唇魚小檔案。資料畫面

台東地檢署呼籲,海洋中各類保育類野生動物,因海洋污染、或人類恣情取用、無故濫殺而瀕臨絕種命運,須賴國人共同愛惜,以維護海洋生態多樣性與平衡。恣圖獵捕縱能圖得小利,然已喪失原具有觀賞效益,得小而失大,再者,若有刻意違法獵捕保育類動物者,必將秉持速辦、嚴查之原則,積極調查不法,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得不償失。(突發中心塗豐駿/台東報導)

曲紋唇魚小檔案

●學名:Cheilinus undulatus

●別名:拿破崙、蘇眉魚、龍王鯛,目前受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保護

●分布:南太平洋、印度洋等熱帶珊瑚礁海域,台灣分布於綠島、蘭嶼

●特徵:魚身被覆大型圓鱗,體色多為淺墨綠色,體側略呈黃綠色;頭部有二條平行墨綠黑帶

●習性:熱帶珊瑚礁食物鏈中最高層次魚種之一,主食為甲殼類、軟體動物;個性溫和,常獨居或成對出現

資料來源:《蘋果新聞網》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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