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陳姓女子未婚生子後,讓男嬰自生自滅,遭法官判刑。資料照片
台南24歲餐廳陳姓女店員,2019年4月間未婚懷孕,因擔心被母親責罵,沒有說實情,她去年2月初生下一名男嬰,剪斷臍帶後任由男嬰自生自滅,再以塑膠袋包裹嬰屍藏衣櫃。台南地院法官考量陳女未婚生子,獨自承受巨大壓力,生產後遭逢疫情失業,剝奪孩子性命情節尚有可憫之處,依生母殺嬰罪判她1年2月徒刑、緩刑3年。
一審判決指出,24歲陳姓女子原是餐廳店員,2019年4月至6月間,與前男友發生性行為而懷孕,同年8月間,兩人分手。因為陳女個性孤僻,她的母親管教嚴厲,她擔心母親責罵,懷孕期間不敢告訴母親實情,也沒到婦產科產檢。
2020年2月2日上午,陳女發覺自己快要生產,獨自到台南友人住處浴室生下一名有哭叫聲的男嬰,陳女以廚房剪刀剪斷嬰兒臍帶,再把孩子抱上二樓房間、放在床邊,任由男嬰哭啼。
陳女產子後沒有尋求任何人協助,也沒有聯絡任何急救機關到場救護,導致男嬰疑因趴睡,或被放進塑膠袋,造成新生兒鼻頭擠壓、外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陳女把嬰屍放進塑膠袋、藏放衣櫃,直到屍體發出惡臭,友人發現才揭發此事。
陳女開庭時坦承生下男嬰,但稱孩子出生後就死亡,她才把男嬰包進塑膠袋、藏放在房間衣櫃。台南地院法官根據法醫相驗報告,認定陳女產下活產男嬰,並以輕手法(趴睡或放進塑膠袋)害男嬰窒息悶死,排除男嬰猝死因素,陳女涉犯殺嬰罪。
法官考量陳女任職餐廳在去年4月間因疫情歇業,她目前是失業。陳女個性孤僻、不善與人相處,未婚生子,怕家人責罵,獨自承受巨大壓力、舉止失措剝奪孩子性命,行為雖法所不許,情節尚有可憫之處,依生母殺嬰罪判她1年2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一年內,每月要接受兩次心理諮商或治療。(地方中心辛啟松/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