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王姓人妻去年2月進入某大學擔任約僱辦事員,短短3個月就出軌男同事,丈夫發現她Line小王「性格我不管…主要是外表…乾我真的很膚淺」,王女也寫悔過書坦承開房間,但王夫仍無法諒解,除怒告小王獲賠20萬元,還訴請離婚自爆已第2次戴綠帽,指妻子前年就外遇咖啡公司男同事,沒想到她「換工作就換情夫」。士林地院認定王女2次出軌屬實,判准離婚。
判決指出,王女2013年結婚,2019年2月被丈夫發現外遇,當時王女在咖啡公司上班,與張姓男同事發生性行為,拍下穿細肩帶背心倚靠半裸張男並親吻的合照,2人還在通訊軟體Line上以「老公、老婆」互稱,當時王夫怒告張男求償100萬元,張男避不出庭,遭法院判賠15萬元。
沒想到2020年2月王女換工作,到某大學擔任約僱辦事員不久,居然又出軌林姓男同事,丈夫隨後發現兩人Line情話,小王在對話中對王女說「我有性格上的缺陷,謝謝妳願意跟我再一起。」王女則回「性格我不管…主要是外表…哈哈哈哈哈哈…乾我真的很膚淺…我很愛你。」
王女被揭穿後,於2020年8月寫下悔過書,坦承同年2月新到職,因交接業務結識林男,5月就趁午休時間到旅館開房間發生性行為。
王夫怒告林姓小王求償50萬元,林男辯稱Line對話只是玩笑話,悔過書則是王女在威逼利誘下所寫,內容不實,還說當天午休短短1小時,還要吃飯,不可能有足夠時間去旅館發生性行為。但法官勘驗2人Line對話等證據,仍認定侵權行為屬實,判林男應賠20萬元。
事後王夫對妻子一再出軌的行為無法忍受,提出離婚訴訟表示前年第一次發現妻子出軌時,就已經提過離婚訴訟,但念及夫妻之情,且當時妻子看起來頗有悔意,才撤回訴訟,沒想到妻子二度出軌,他無法再信任妻子,因此決定離婚。
王女雖答辯表示不願意離婚,但法官審酌王女兩次婚外情都經過法院調查認定屬實,已構成合法離婚事由,今判准離婚。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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