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陳時中散布假訊息,嘉義民代繳8萬緩起訴。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新增:副主席臉書解釋內文)
嘉義縣太保市市代會副主席吳宏哲,收到別人傳來冒用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名義,杜撰的防疫文,內容稱「染上新冠肺炎就算治好,後遺症也會拖累後半生」,他再轉發散布。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以該民代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其發文用意係出於提醒市民於疫期勿外出移動,動機尚屬良善等情,予以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的附條件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他也在臉書公開承認,因自已沒有查證,即轉發假訊息深感抱歉。
嘉義地檢署指出,昨天接獲嘉義縣調查站,報告吳姓被告涉嫌在LINE群組散播疫情不實訊息罪,旋由檢察官陳昭廷偵辦,今天偵結,認被告犯罪事實明確,為緩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吳姓被告明知COVID-19(下稱新冠肺炎)疫情相當嚴重,且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1月15日公告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係屬第5類法定傳染病,亦明知不得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基於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之故意,於今年5月中旬,在不詳處所,以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LINE頁面,以陳時中名義公開張貼不實訊息之虛假留言,供不特定之多數人閱覽、分享,足生損害於民眾接受疫情訊息之正確性。
起訴指,吳姓被告所為,係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不實訊息罪嫌。但是,檢察官審酌吳姓被告具地方民意代表身分,動見觀瞻,對地方公眾事務具一定影響力,其所發布訊息不實,有造成社會恐慌,民眾誤判,不利疫情控制。
惟其並無前科,素行尚稱良好,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其發文用意是出於提醒市民於疫期勿外出移動,動機尚屬良善等情,給以自新機會,向公庫支付8萬元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吳宏哲也認為,自已疏忽,未經查證就轉寄假訊息,造成大家的困擾,他深感抱歉,以後會更加謹慎。(地方中心徐彩媚/嘉義報導)
假冒陳時中散布假訊息 民代8萬緩起訴
嘉義縣太保市吳姓民代,假冒陳時中散布假訊息。調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