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談話性節目常客的已婚整形名醫張耀元2018年爆出撿屍醜聞,一名輕熟女指控某晚聚餐後被張耀元帶到酒窖品酒,喝下紅酒、白酒、香檳等多種酒類後醉倒,張耀元竟把她攙扶到旅館開房間性侵,雖張耀元始終辯稱是「兩情相悅」暗指被害人主動獻身,但因監視器畫面拍下女子被攙扶進旅館時已腳步不穩、呈現泥醉狀態,高等法院更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張耀元有期徒刑4年。
張耀元(43歲)在台北市中山區開設醫美診所,主攻整形外科、皮膚科等醫美客群,張男的專長為隆鼻、抽脂,他曾任微整形醫學會副秘書長,由於外型斯文、口條佳,曾是談話性節目常客,經常在鏡頭前暢談醫美專業知識,沒想到卻犯下性侵案。
法院調查,張耀元2017年5月認識被害女子,2018年1月12日兩人與朋友在北市南京東路WINE-DERFUL聚餐,隨後兩人前往沛盈酒窖品酒,女子喝醉後就被帶到首都唯客樂旅館發生性行為,完事後還被「丟包」在旅館房間,女子事後怒報案,她認為自己酒量一向很好,當天卻一下就喝到「斷片」,完全不記得離開酒吧後發生什麼事,懷疑遭下藥迷姦。
不過由於被害女子報案後驗血,體內並沒有驗出藥物反應,台北地檢署僅認定張耀元趁被害人酒醉性侵,依乘機性交罪起訴張耀元。
雖張耀元不斷堅稱雙方是兩情相悅,且被害人女子意識清醒、沒有喝醉,但法院一、二審均未採信,判他4年徒刑,張耀元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更一審審酌監視器畫面顯示,被害女子前往旅館過程中,呈現雙膝彎曲、身體前傾、腳步搖晃不穩、行動無法自主的情況,必須靠人攙扶或倚靠著櫃台才能站立、行走,顯是酒醉意識不清,難認發生性行為時意識清楚同意性交,因此仍認定張耀元趁被害女子意識不清時性侵,審酌他至今未與被害女子和解,且始終暗指被害女子主動獻身,無悔改之心,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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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3:23
更新時間: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