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男子偷拍妻子和未成年外甥女洗澡,原判1年徒刑可緩刑,改判4年。設計畫面
嘉義蔣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長期沒有性關係,為發洩性慾,在浴室偷裝針孔錄影,偷拍妻子洗澡畫面,事後觀看自慰;去年寒假兩名只有16歲、18歲,仍就讀高中的外甥女借住,洗澡時也被偷錄。其妻發現報警送辦,法院一審原判1年緩刑2年,檢方不服上訴,改判有期徒刑4年,不得緩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蔣男與妻子長期沒有性生活(2人去年已離婚),蔣為排解性慾,前年1月在嘉義市住處浴室內,裝設USB充電器造型針孔攝影機,偷錄妻子洗澡畫面,並將錄影檔案傳送到至其平板電腦內,日後觀看排解性慾。
去年寒假,蔣男兩名讀高中的外甥女借住,蔣以針孔攝影機,拍攝外甥女裸露全身沐浴過程,並將檔案以網路傳送至平板電腦內存放。蔣妻無意間發現她及外甥女入浴影像檔案,驚覺浴室有針孔攝影機,憤而報警處理。
蔣姓男子偷拍妻子和未成年外甥女洗澡。設計畫面
檢警偵辦時,蔣男透過律師與姨子、外甥女和解,法院簡易判決,認定他拍攝少年猥褻行為影片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但檢方不滿認為判的太輕提起上訴,法院依通常程序審理,撤銷原判決。
合議庭法官認為,蔣男為逞一己性慾,竟於自家浴室裝設針孔攝影機,拍攝未成年外甥女裸露全身沐浴過程,其動機、手段對於被害人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犯後又否認犯行,依《刑事訴訟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第11條前段、第59條,改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地方中心徐彩媚/嘉義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