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兄長喝酒起口角 弟縱火燒家判3年

出版時間 2021/05/07
屏東萬巒兄弟喝酒起口角,弟弟縱火燒家被 判3年有期徒刑。資料畫面
屏東萬巒兄弟喝酒起口角,弟弟縱火燒家被 判3年有期徒刑。資料畫面

家住屏東縣萬巒鄉泗溝村的古姓兄弟,去年8月下午4時許在家裡開喝,喝到晚上8時50分,兄弟因細故起口角,弟弟竟趁身障哥哥在臥室休息時,縱火燒屋,哥哥被燃燒物品味道驚醒,幸安全逃出,屏東地方法院今日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弟弟有期徒刑3年。

警方指出,68歲與55歲的古姓兩兄弟平日無業,且有酗酒習性,去年8月31日,兩兄弟從下午開始在家中喝酒,哥哥欲向弟弟索討零用錢,但弟弟不肯,兩人發生爭執,弟弟不顧哥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行走不便,又因酒醉而在住處臥室床上休息,以打火機引燃報紙縱火,一下子一層樓水泥磚造鐵皮屋頂房屋,陷入火海,而弟弟遭逮捕時,還酒言酒語。

消防人員獲報趕往滅火。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弟弟明知哥哥所在的住處臥室內多為報紙、衣物等易燃性物質,仍持打火機點燃哥哥躺臥的床尾處置放的報紙及衣物,引發大火,已著手於放火殺人行為,而哥哥順利逃生,並由消防局派員及時撲滅火勢,未導致房屋燒毀或死亡結果,為未遂犯,但被告剛於去年8月21日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屬累犯,量處3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地方中心羅琦文/屏東報導)

弟弟不顧哥哥在臥室休息,縱火燒屋,幸哥哥及時逃生。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