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夫妻有夠離譜 約砲社團設局詐財

出版時間 2021/05/06
彰化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彰化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彰化一名從貨運業的施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與妻子在臉書約砲社團設局詐財,他以妻子名義與男網友約定性交易,再讓妻子到摩鐵先收4千元性交易款項後,藉口落跑,讓男網友氣得報警。全案一審彰化地院日前審結,施男被依詐欺及恐嚇等罪判刑拘役60日,施妻則被判拘役30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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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從事貨運司機的施姓男子(35歲)與同案被告宇姓女子(34歲)為夫妻,施男疑因缺錢花用,竟動起歪腦筋,他得知臉書社團「社團喜歡交朋友,都可以來這裡」約砲風氣盛行,社團成員私下以聯誼之名性交易,遂與妻子共謀在該社團設局詐財。

去年6月25日晚間8時許,施男以妻子宇女名義,約了一名蔡姓男子在彰化縣福興鄉的一家摩鐵性交易,宇女進入房間後,先向蔡男收取4千元的「聯誼費」,隨即佯稱要去叫酒,藉機閃人,留下滿心期待的蔡男在房內儍等,最後才察覺被騙。

施男當時人也在該間摩鐵,他見蔡男悻悻然離開房間時,還上前佯裝成也是被騙的嫖客,並假好心勸蔡男不要報警,以免警方追查時,會被家人得知性交易一事。

蔡男因不甘被騙,仍堅持報案,結果警方循線查到施男與宇女涉案後,施男竟又透過宇女臉書網頁傳送語音訊息,內容為「把那男的找出來,在亂什麼,我要給他死、打斷他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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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被告施男與宇女正值青年,夫妻倆不思以正當方式賺錢,而以詐欺方式取得他人財物,實屬不該,又以語音訊息恐嚇被害人,念在2人坦承犯行,且已返還詐得的財物,施男從事貨運工作、施妻在家做手工,育有1子,又稱家中有長輩需扶養,審酌後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施男拘役60日,可易科罰金;施妻無前科,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地方中心孫英哲/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