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黃暐瀚的母親今天(5日)凌晨,不幸慘遭方姓男子駕車撞死,而肇事者事後竟買酒喝欲蓋彌彰,甚至企圖誤導檢警辦案,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痛批,「任何人都不該成為酒駕的罹難者」,如此對罹難者家屬而言更是二次傷害,未來法官應該重判、嚴判,並建立全民防制酒駕的觀念,讓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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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高淑貞建議,應建立全民防制酒駕觀念。高鈞麟攝
今晨3時,方姓男子駕車行經台中市東興路一段時,撞上名嘴黃暐瀚的母親,黃母遭拖行70公尺,身體多處重創、頭骨破裂,送醫不治。方男肇事後,還跑到超商買了啤酒,蹲在路邊,邊喝邊等待警方到場,企圖誤導。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今晨不幸慘遭酒駕的方姓男子撞死。資料照片
長期宣導防制酒駕的酒駕防治協會秘書長高淑真指出,即使每天宣導酒駕零容忍,可是酒駕行為依舊發生,從警政署統計數據看出,2014年警方取締近12萬件酒駕案件,逐年降低至8萬多件,但每天仍有230件酒駕違規上路,平均1小時就有10人酒駕,而且這還是黑數,有更多人酒駕未被警方取締。
根據警政署統計數據,近3年酒駕取締件數,2018年達101202件、2019年降至91620件,2020年再降至82626件。
高淑真表示,每每看到酒駕撞死人的案件都很痛心,「而任何人都不該成為酒駕的罹難者」,酒駕者多數心存僥倖,心想「我不會被警察抓到」,可是憾事卻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高淑真說,酒駕肇事者有年輕化趨勢,過去酒駕者多為35-55歲,如今酒駕者年齡降為20-30歲,由於年輕人容易衝動,加上當時又無人勸阻,於是醉茫茫違規開車,所以應建立全民防制酒駕的觀念,不能讓酒駕者成為殺人機器在路上趴趴走。
高淑真痛批,今天這起事故的酒駕者刻意肇事後喝酒,試圖誤導辦案,欲蓋彌彰,對於罹難者家屬是很大的傷害,籲請法官能重判、嚴判酒駕。(突發中心高鈞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