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太子學舍內驚爆住宿生涉猥褻女高中生!台灣大學太子學舍陳姓男住宿生,前年認識一名女高中生(A女)後,同年4月即以指導指考英文為由,約A女到太子學舍交誼廳教學,後來A女唸書累了,陳男邀她上樓回房休息再乘機對A女強吻並猥褻,A女雖奮力抗拒但因力氣不夠讓陳男得逞。陳男辯稱兩情相悅,但台北地院勘驗雙方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多次表達發生關係的意願,但A女都明確拒絕,因此根據A女指控,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8個月徒刑。
根據台灣大學官網顯示,太子學舍是台大與太子建設合作的BOT案,標榜以融入開發高級住宅社區的理念,建構獨特的學生宿舍。太子學舍分為長興、水源舍區,提供台大學生住宿需求,且有24小時櫃檯服務,強調安全、便利;其中長興舍區有兩棟,分別為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水源舍區則有三棟,分別為男生宿舍、女生宿舍以及男女混合宿舍,太子學舍值班人員及台大學生指出,太子學舍只有台大學生可申請住宿。
這起猥褻案發生在2019年4月11日下午,陳男以指導被害女高中指考英文為由,約A女到太子學舍交誼廳一對一教學,2上課一段時間後,陳男問A女是否疲倦,並提議A女可上樓到他房間休息,A女不疑有他,跟著陳男上樓進入其房間。
2人原本在宿舍房間內一起看電影,後來A女累了躺在床上,陳男也跟著跑到床上來,他先是抱住A女親吻,接著手腳開始不安分,強行伸手進A女的衣褲內猥褻。後來A女因害怕、緊張過度,一度出現快吸不到空氣的換氣過度症候群情形,陳男才停止動作。數天後A女不堪受辱出現自責、失眠等狀況因此到精神科就診,最後在心理師陪同下鼓起勇氣報警報案。
法院審理時,陳男承認有抱、親A女但絕非強制猥褻,他辯稱與A女是曖昧關係,2人曾討論過是否要交往;陳男還主張,A女如果真的被強制猥褻,為何離開太子學舍時沒有向別人求救,後來還跟他一起去吃晚餐?
A女則反駁,陳男雖有跟她提過想交往但她都拒絕,因為當時她不想談戀愛,只想專心唸書;A女泣訴,她是因相信陳男為人才會在陳男床上休息,她從頭到尾都拒絕陳男且不斷掙扎試著推開陳男,但因力氣比不過他,才被陳強制猥褻;被侵犯時她因為嚇傻了腦中一片空白,當下沒想好下一步怎麼做,才沒有逃離現場還與陳一起吃晚餐,但事後回想起被侵犯過程實在很不舒服,於是封鎖陳男。
A女的心理師到庭作證指出,A女闡述被侵犯過程時非常痛苦、吞吞吐吐,要先花很多時間聊別的事情,A女才願意開口。病歷紀錄也指出,A女事後不敢跟家人說自己的遭遇,不斷失眠、反覆做噩夢,先出現自責情形。
法院進一步調查出2人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傳訊對A女說:「妳聽到我這麼說不會覺得更有fu嗎?」、「我有點生理反應」,A女回應「沒有」、「什麼意思」,陳還提「4-4.5公分」、「還是妳想試吃 哈哈哈」、「要不要我教妳怎麼讓自己舒服?」A女則回:「不要、感覺你很可怕」、「惡靈退散」等語,確認陳男屢次對A女提議發生性關係,但A女都拒絕。
法院認為,根據2人對話紀錄顯示,A女不但對發生關係非常反感,且多次希望陳男停止這類話題,顯然A女並不想答應陳男追求,也未同意發生親密關係。而A女事後情緒崩潰、焦慮等反應也與一般人被侵犯後的情形相符,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
判決指出,每個人遭遇險境時的反應都不相同,不能僅以A女受害後未求救、與被告一起吃晚餐等,就認為陳男無強制猥褻犯行。審酌陳男不斷否認犯行、也未與A女和解等,判陳男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4月26日上午《蘋果》記者致電台大,對於該學生是否為台大學生校方不願證實,僅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林裕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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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4/25 13:48
更新時間:4/26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