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神鬼小女友】寄住男友家竊藏床底存摺 9次盜光阿嬤208萬老本

出版時間 2021/04/24

(新增:警方說明、照片)

神鬼少女!高雄一名16歲少女住進就讀同高中的小男友家,男友奶奶本月8日發現存摺不見,去高雄地區農會三民辦事處辦理補發,赫然發現戶頭內208萬遭盜領一空,小偷就是少女。她短短20天9度持阿嬤的存摺和印鑑臨櫃盜錢,最高一天領60萬元,被逮時拎GUCCI 與GUESS名牌包卻沒有現金,還辯「我把錢丟進垃圾桶了!」警依竊盜罪將她移送少年法庭,法院最後裁定收容。

少女人小膽大,上月開始她拿阿嬤的存摺和印鑑,到高雄地區農會臨櫃提領現金,櫃員發現非本人,要求出示雙證件,她乖乖配合,並簽名登記身分。行員問她:「阿嬤怎麼不來領?」她撒謊「在忙!」當行員要撥電話確認,少女氣沖沖嗆:「你們已經問過好多次了!」乾脆用自己手機撥電話,假裝說:「叫阿嬤聽!」櫃員聽到少女講這句話,全被她唬過。

被害阿嬤的兒子楊先生向《蘋果新聞網》投訴,質疑高雄地區農會怎能讓少女領存款,全案警方已依竊盜罪受理偵辦。張世瑜攝

整起竊盜案從去年說起。讀者楊先生向《蘋果新聞網》爆料,72歲母親與哥哥、姪兒同住,去年9月起,少女斷斷續續入住母親家,親切喊母親「阿嬤,阿嬤。」母親也備加疼愛。本月8日母親要領錢,才發現藏在床底的高雄地區農會存摺、藏在衣櫥的印鑑都不見了,去補請存摺,農會櫃員告知「戶頭沒錢」。

阿嬤又驚又納悶,明明自己沒提款,為何戶頭內208萬憑空消失!追問櫃員後,才發現少女從上月開始,拿著印章、存摺到領走存款,每次金額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甚至有單日兩次共領走60萬元。

阿嬤第一時間質問櫃員:「為何讓一個少女分多次領走戶頭內208萬元,卻都沒有通知我!」櫃員卻回覆:「提款只認存摺與印鑑!」楊先生也質疑農會審核機制出了問題,「一個未成年少女,身分證上的名字也跟我們家無關,還可以讓她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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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4月8日前往鼎山派出所報案。張世瑜攝

盜領事件爆發,少女當時人沒在楊家,楊家人立刻致電少女母親,不料,對方竟說:「難怪哦,前一陣子她(指少女)朋友說我女兒身上有很多錢!」楊家人對少女母親表示:「妳女兒怎麼可以拿著阿嬤的存款簿,領了208萬元呢!現在該怎麼辦?」少女母親回說:「現在趕快報案!」

少女持有的名牌包。讀者提供

阿嬤報警,眾人也發動尋找少女下落,透過少女的朋友得知她正在台南市的一家髮廊洗頭、做頭髮。高雄檢警連忙通知當地派出所前往確認身分,確定少女人在髮廊後,向法院申請拘票,強制將少女帶回高雄偵辦。

少女領光阿嬤208萬,但落網時,身上僅有兩個各約值5萬、3萬元GUCCI 與GUESS名牌側背包,卻不見大把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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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在台南落網時,身上攜帶被害人的存摺與印章與做頭髮要用的2000元現金。讀者提供

警方追問錢到哪裡去了?她神情自若,態度平靜的說,已經被她丟進垃圾桶,堅持不肯吐實錢花到哪裡去?剩餘的錢藏在哪裡?警方先依竊盜罪將少女移送少年法庭,法院裁定收容,後續也追蹤贓款有無剩餘和下落。

警方今(23日)日上午表示,少女落網時,身上有帶著被害人的存摺與印章,與做頭髮要用的2000元現金,全案經後續追查,少女才聯絡兩友人將「寄存」的15萬元及20萬元現金帶來給警察。

被害婦人的兒子楊先生質疑高雄地區農會讓領款作業有疏失。張世瑜攝

檢警調查,阿嬤雖然把存摺和印鑑分開藏著,依然被少女搜出來,分9次在農會盜領,少女每次領完錢,會將存摺及印章放回原處,直到錢領光,才沒再擺回去。少女的母親獲知女兒確實盜領男友阿嬤大筆存款,立即向阿嬤道歉。

「我覺得不可思議!」楊先生說,他之前帶母親去郵局或銀行領錢,櫃員都會問母親:「這個人是誰?」他都要解釋:「我是她兒子,陪她來領錢!」櫃員也會追問楊母:「您領這個錢要幹嘛?」直到母親把領錢的用途交代一清二楚,才能領出現金,但農會卻讓少女在短時間內陸續提領了2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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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到高雄地區農會三民辦事處盜領男友阿嬤存款。楊適吾攝

高雄地區農會三民辦事處主任蘇育菁表示,由於提領人與帳戶本人不同,金融機構要登記提領者的雙證件,少女來領錢時,農會曾要求看她的證件並登記身分,少女都當場提供雙證件給農會登記,不過,櫃員最後終究沒有直接與阿嬤本人對話到,釐清有沒有委託少女領錢,對此疏失,農會將會檢討改進。

蘇育菁說,櫃員為防範盜領,甚至進行關懷諮詢,對少女提問:「妳怎麼不叫妳阿嬤來領?」少女都說阿嬤在忙家裡的整修、裝潢,櫃員要打電話給阿嬤,少女就氣沖沖說:「你們已經問過好多次了!」

櫃員還是不放心,稱要用農會電話打給阿嬤,少女不高興說:「我直接打手機比較快!」就拿起手機撥號,假裝和對方說:「叫阿嬤聽!」櫃員一時相信,就讓她領錢。

《蘋果》進一步向主管農會金融業務的農金局查證,副局長周妙芳證實農會臨櫃領錢與一般金融機構一樣,就是憑存摺和印章,核對無誤就會放款,且現階段所有金融機構都未禁止代領,如果不是本人提款,也無特別確認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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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區農會發生16歲少女持他人存摺和印鑑,盜走208萬元現金。楊適吾攝

律師劉思龍表示,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填寫領錢單據恐涉偽造私文書,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少女才16歲,要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送少年法庭審理,最多實施「保護處分」如訓誡、交付保護管束、要求勞動服務安置、送感化教育處所等。少女雙親則須負連責任,如果被害人提出求償,少女父母就要負責賠償。

至於農會櫃員是否面臨法律責任?律師楊岡儒指出,若農會櫃員不是刑事上的幫助犯,就沒有刑責,但因未善盡查證或致電存戶本人確認,如果被害人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櫃員恐捲入官司 訴訟。(地方中心湯寶隆、王勇超、辛啟松/高雄-台南連線報導)

高雄地區農會強調,顧客臨櫃提領,櫃員會有進行關懷作業。楊適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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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2021/04/24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