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盤查路過女師「上銬押人」 律師批警:你的行為才是蠢!

出版時間 2021/04/24
針對女師詹慧玲遭警方濫權上銬押人,律師呂秋遠批警行為才是真的蠢。資料照片
針對女師詹慧玲遭警方濫權上銬押人,律師呂秋遠批警行為才是真的蠢。資料照片

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擔任劇團團長的音樂老師詹慧玲,前天(22日)在中壢火車站因不滿警員以「沒有見過妳、妳神色緊張」等荒謬理由盤查,說了句「你沒有權力問我,真的很蠢耶!」竟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她指控失去自由的9小時受盡警方羞辱,已針對不當盤查等部分提告。警局表示警員依法執勤並無不妥,但警政署認為此事引發濫權爭議,會加強警員執勤技巧及執法比例原則,知名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發文批,這位警員在法治教育還需要加油,甚至已經有違法的可能。

呂秋遠昨(23)在臉書發文指出,就法律來說,警方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可以在公共場所要求民眾出示證件,最常使用的四個字叫做「合理懷疑」。所謂的合理懷疑,一般是按照警察的論述,配合當時發生的客觀情況,加上警察執法經是否違背一般人的生活經驗,來判斷有沒有所謂的「合理懷疑」。

女師遭警方不當盤查還上銬押人,律師呂秋遠批評警方行為才是蠢。翻攝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表示,在路上看到一個女性趕路,「似乎神情緊張」,這有什麼好懷疑的?憑辦案經驗?或許這位警員的辦案經驗「特殊」。可是,對方不願意配合出示證件,根據法律規定,警方要求這位民眾回警局確認身份就好,為什麼要這麼對待這位拒絕盤查的民眾?她本來就可以依法拒絕,警員也可以依法帶回,面對這樣的情況,警員竟然只能用「這樣真的很蠢」的話,做為這位女性涉嫌妨害公務的證據,以強制力把對方逮捕,這樣的行為不是蠢,什麼才是蠢?

「你的基礎刑法學到哪裡去了?」呂秋遠說,一般而言,除非嫌犯有暴力、自殘傾向,才會有施加戒具的必要性,這位小姐縱然當下有反抗,難道是暴力傾向?她已經在起初覺得警員故意找他麻煩,而且開始對她拉扯與動手,縱然有碰觸到警員身體,如果這就是暴力傾向,那麼對於暴力的認定也未免管到太平洋。

呂秋遠提到,就法律的程序來看,警員從一開始就有問題,因為警方固然可以在公共場所臨檢,但必須達到「合理懷疑」程度,而非可以任意盤檢路人。到目前為止,我們當然想要相信警方,但警方卻只能提出「神情緊張」這種說法,實在難以讓人信服。之後,警方又隨便以「這樣真的很蠢」,主張對方是妨害公務的現行犯,那就更誇張。至於手銬腳鐐,也只是用來羞辱這位民眾的工具而已,完全沒有必要性。這些種種,都顯示出這位警員可能在法治教育還需要加油,自己甚至已經有違法的可能性。

律師呂秋遠批評警方基礎刑法學沒有學好。翻攝呂秋遠臉書

最後呂秋遠再批:「不要再說,不過就是臨檢,自己沒做虧心事,有什麼好在意的?照這樣的說法,海底撈也可以在吃飯的時候裝設攝影機,把資料傳回中國,不是嗎?你沒有做虧心事,幹嘛怕人家錄影錄音?」

《本文經呂秋遠授權刊登,未經同意請勿拷貝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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