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子持霰彈槍打獵 竟是台中某運動協會違法賣槍給他

出版時間 2021/04/23

(新增:影片)

南投地檢署去年查獲一名鄭姓男子,非法持有制式霰彈槍及35發改造子彈,來源竟是台中某運動協會販售,檢察官展開調查,發現該協會吸引會員以105萬元至120萬元買槍,強調能持有並帶回家,已明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檢方將涉案的協會會長與秘書2人起訴,若判刑確定恐面臨7年以上徒刑。

南投檢方去年3月接獲通報,鄭男疑似違法持有槍彈,隨即在其住處找到相關違法槍枝,但鄭男向檢方供稱,持有的霰彈槍是為了到國姓鄉山區打獵,槍跟子彈都是跟該運動協會購買,不知道不能持有。

檢察官張姿倩偵查時發現有異,協會的陳姓會長及張姓秘書2人,明明知射擊運動的槍枝,必須依照相關規定,不能販售且必須集中管理等,竟為了圖利來吸引會員購買,宣稱「專屬使用權」,還任由會員帶離槍彈庫房。

除鄭男外,還有蔡姓、高姓、謝姓等多名會員,誤以為可以合法攜帶槍枝。檢方會同南投分局,持搜索票在南投、高雄及台中等地,查扣不法制式手槍3把、子彈1700餘發,另外還有槍管、彈匣等槍砲主要組成零件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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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在各處所查獲違法改造子彈共1700餘發。南投地檢提供

此案經偵結,檢方將陳男及張男2人起訴,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未經許可販售制式手槍,面臨7年以上徒刑、併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也違反第12條規定未經許可販售子彈,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相關買槍會員則獲不起訴。

南投檢方表示,鑑於近年來國內槍擊案不斷,嚴重影響治安,非法提供會員任意使用、自行保管,無異使具殺傷力槍枝散布在外,成為民眾隱憂、治安殺手。已發函相關單位,確實遵守槍彈管理及檢查等規範,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地方中心田兆緯/南投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