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殺妻命案遺體待解剖 葬儀社員工擅自縫合傷口涉滅證

出版時間 2021/04/23
丈夫殺害妻子所持凶刀。資料照片
丈夫殺害妻子所持凶刀。資料照片

桃園去年8月發生一件丈夫殺死妻子的命案,檢警在停屍處的禮儀公司相驗後定在4天後解剖複驗,沒想到禮儀社楊姓員工卻在相驗後擅自將遺體的傷口縫合,待解剖當天,遺體送到殯儀館解剖室,令前來複驗的檢察官和法醫當場傻眼,追究楊男滅證、損壞遺棄屍體罪嫌,未料,又過了4天,楊男因感情問題輕生,由於楊男已死亡,其涉案部分,桃園地檢署今天(23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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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桃園市平鎮區華隆街去年8月26日晚間發生一起殺妻案;51歲黃姓男子因長期與47歲張姓妻子感情不睦,且疑妻有外遇發生口角衝突,涉嫌酒後持刀砍殺張女12刀,黃男在行兇後往腹部自殘6刀,隨即打電話告訴朋友,再由朋友人通知兩人女兒前往;女兒到住處發現母親倒地報警,警消抵達時,張女已無生命跡象,全案經桃園地檢署起訴後,在桃園地院審理中。

案發後翌日,檢警到張女停屍的禮儀公司進行相驗,因死者身上有多處刀傷,必須待法醫研究所解剖釐清死因後才能縫合遺體傷口,未料當時禮儀公司楊姓員工(28歲)卻在當天下午擅自將死者遺體多處傷口加以縫合;4天後,檢察官會同法醫研究所法醫到殯儀館相驗時發現上情,認為楊男涉嫌湮滅證據、損壞遺棄屍體等罪嫌而簽分偵辦。

但檢察官還來不及傳訊楊男到庭說明,楊男就在解剖複驗後第4天,因感情問題輕生亡,檢方懷疑楊男當時可能是剛入行,不了解遺體複驗程序,或是出於善意才會縫合遺體,所幸沒有因此而影響法醫的判斷及後續司法程序,由於楊男已往生,桃園地檢署今天予以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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