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少年與人妻如何相識、律師說法)
人妻買凶殺夫!高雄市1名杜姓女子與小6歲的曾姓丈夫結婚20年,近日因懷疑曾男外遇,竟以50萬元代價,教唆2名少年把曾男「收起來」。2名少年昨晚在曾男位於苓雅區的公司外亂刀砍死他,今天與杜女被捕,供稱杜女交代殺人時要做得像意外,以便詐領1百萬元意外險理賠金,再從中支付酬金。但杜女否認買凶殺夫,聲稱只想要教訓曾男,沒想到鬧出人命;由於雙方供詞有落差,警方正深入釐清,朝教唆、殺人或傷害致死等方向偵辦。
據了解,曾男(50歲)和前妻育有1子1女,20多年前離婚後,和原在台北上班的杜女(56歲)認識,譜出姊弟戀,結婚至今約20年,沒有生下子女。近日因曾男常和杜女細故口角,兩人關係緊張。本(4)月4日清明節,曾男帶著1名在外認識且雙方曖昧的女子回家,結果被杜女撞見,又爆發口角。
兩人從屋內吵到屋外,曾男出手打了杜女,被在附近打零工的余姓(16歲)、王姓少年(16歲)撞見。隔日杜女報案申請緊急保護令,事後又在住家附近宮廟,多次提及丈夫外遇。而常在宮廟附近出沒的余、王2人,不時聽杜女數落丈夫,雙方開始有了來往。期間雙方多次聊天,少年還曾問杜女「想怎麼辦?」杜女脫口說出「收起來(意指殺害)」,才讓這起「教訓計畫」逐漸成形。
事後杜女又和余男多次聯絡,雙方上周六(17日)最後敲定以50萬元代價,要余男去對丈夫下手,還交代要做得像意外的一樣,以便詐領丈夫1百萬元的保險金來支付買兇費。而余、王兩人還在隔天本周日(18日),先北上台中參加大甲媽回鑾。
昨天(19日)中午,杜女騎車載著余男先到丈夫上班的輪胎行查看地形,之後2人回到楠梓,再由余男騎車載著王男,2人帶著預先準備的衣物,一起回到在輪胎行附近的巷內,等候曾男下班。
昨晚近7時曾男下班後,獨自走進巷內欲牽車,此時王男假裝上前問路和曾男攀談,而余男則躲在後方,趁曾男不注意時,左手持西瓜刀砍殺曾男。過程中曾男被砍4刀,導致右肩和右頸部中刀當場倒地,其中1刀傷及右頸動脈,導致曾男被送到高雄榮民總醫院搶救後,仍於當晚9時9分不治。
犯案後,2名少年則是跑進巷內公寓,換裝完後,再上到頂樓,帶著行兇衣物從另棟公寓下樓騎車逃離。
「這邊的人都有聽到,喊得很大聲!」曾男(50歲)在建民路1間輪胎行上班,1名男同事告訴《蘋果新聞網》,曾男就在巷口被砍,呼喊聲大到大家都聽到了,紛紛打電話報警,大批警方隨即趕來調查。
事後警方通知杜女曾男遇害的噩耗,杜女昨晚還趕往醫院關心曾男傷勢。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清查,發現案發前,杜女曾和余、王2人出沒在輪胎行附近,這時案情才急轉直下,將留置調查的杜女列為嫌犯,突破心防後獲悉涉案少年身份,今天上午9時7分,在楠梓區緝獲余、王2人到案。他們供稱杜女以50萬元買凶殺夫,還打算詐領保險金。
但杜女否認,聲稱之前不認識這2名少年,是在清明節當天遭曾男毆打後才結識的,她更沒有要殺人。苓雅分局副分局長李明達指出,杜女懷疑曾男和其他女人曖昧,才找住在附近的2名少年「教訓」曾男,還先帶其中1人去輪胎行勘查地形,沒想到會鬧出人命。
律師黃馨瑩表示,行為人所犯罪名,除考量行為人之客觀犯行外,還要探究行為人的主觀意圖。而刑法第29條則規定,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所以雖然結果都是曾男死亡,但杜女究竟是出於殺死或傷害其配偶的犯意才教唆他人為之,將影響刑度。若檢察官偵查後,證實當初是要教唆兩少年殺害曾男,那杜女恐將面臨《刑法》殺人罪之刑責,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單純出於傷害配偶之故意,那可依《刑法》傷害致死罪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黃馨瑩說,杜女所為,實際上恐怕也不僅僅只是教唆他人犯罪,而是直接命令他人實施犯罪行為,屬正犯的性質。一切尚待檢察官偵查釐清。
而被教唆實施犯罪行為的兩名少年,雖未滿18歲,但若已滿14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觸犯重罪時,比如本起事件,則法官亦將移送檢察官處理。(地方中心楊適群/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