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彭文正昨為蔡英文總統論文案赴台北地院出庭,卻遞狀向法官求償,律師林智群分析,此舉是有目的。胡瑞麒攝
新聞:媒體人彭文正提告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未通過,遭台北地院駁回後,獲高等法院廢棄發回,北院下午開庭時,彭認為法官張詠惠審判不公,直接離開法庭到北院收案櫃檯處,對法官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失200萬元,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暫停審理。
嗯大家知道這是什麼情況嗎?
彭之前告小英時,提確認訴訟,
我曾說這個沒辦法告,
因為
1.確認訴訟確認的是「法律關係」,
小英有沒有取得博士,
是「是否為事實」的問題,不是「法律關係」,
「事實」原則上沒辦法透過訴訟確認的,
2.另外彭對「小英是否取得博士」這個事情
沒有利害關係,所以不能告,
法院可以直接不開庭判決駁回。
那時候彭的律師還跑來嗆我,說我不懂,
還一堆獨派跑來出征我,
(我這裡真的是四戰之地啊!)
結果一審法官(張詠惠法官)
還真的沒開庭直接判決駁回,讓他們滿臉豆花。
(我有沒有提醒過你們?丟筆!)
後來彭上訴二審,
二審法官覺得沒開庭就駁回,這樣不太好,
(起碼做個樣子嘛你!)
就發回了。
結果呢!
發回後,還是原來那個張法官承辦,
彭就不高興了,覺得這個法官一定有偏見,
不希望張法官承辦,要求法官迴避,
但又沒辦法提出具體應迴避理由,
而且要求法官迴避,通常不會被核准,
所以呢,彭就使出大絕招,告承辦法官啦!
既然我都告你了,
你也不能再承辦我這個案子了吧!
彭的目的(換法官)就達成了。
所以呢,
大家看這個新聞,以為彭在胡鬧,
其實彭跟他的律師應該是有討論過的,
這算是他們的訴訟策略,不是憑心情亂告的。
不過呢,
沒訴之利益,換哪個法官都一樣啦哈哈哈!
※ 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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