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唐碧娥能否遞補)
七連霸的國民黨籍台南市議員洪玉鳳,和丈夫郭勝煌被控以人頭擔任助理或以少報多,向市議會詐領改制後一至三屆議員助理補助費計1134萬多元。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兩人均判2年、緩刑5年,被告、檢方均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15日)宣判,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均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
今天是洪玉鳳72歲生日,至於是否上訴,她表示「再說、再研究」。
因判決結果包括褫奪公權,洪玉鳳及檢方是否上訴,左右「落選頭」唐碧娥能否遞補議員。刑事訴訟法第349條規定,上訴期間是收受判決隔日起算20日,今天宣判,判決書最晚下個月送達,如果檢方和被告都沒有上訴,全案就確定。台南市議會表示,議員若涉案,經判決確定,若被褫奪公權,依選罷法規定必須辦理遞補。
檢方調查,洪及郭雖有實際聘用多名公費助理,但仍以人頭助理詐領相關助理費用,且得知朱姓及黃姓2名助理因個人債務因素,不願具名擔任議員公費助理。洪、郭向6名知情及1名不知情人士借用個人名義,由郭製作不實聘書、台南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資料,及檢附個人薪資帳戶存摺影本,向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
2人讓不知情的市議會承辦人員形式審查文書後,依申請資料將各項助理不實事項輸入電腦,並按月登載在市議會補助議員雇用助理人員經費印領清冊,按月撥付助理補助費用及年度春節慰勞金。
檢方查出,洪玉鳳及郭勝煌被控向市議會詐領改制後1至3屆議員助理補助費計1134萬多元。
一審審酌洪玉鳳夫妻自白且繳回犯罪所得,雖犯行橫跨3屆,仍以同一不實申報並挪用補助費用同一犯行論處,且考量兩人年齡及身體狀況,給予緩刑。一審認判兩人犯貪汙罪等均判2年、緩刑5年,並繳交公庫1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洪玉鳳夫婦不服上訴二審,她強調「沒擺到個人口袋」。台南高分院今天改判,洪玉鳳夫婦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均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地方中心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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