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假車禍擄人】變態男收押!甜姐兒夫悲慟赴靈堂 攜白紗「讓她漂亮的走」

出版時間 2021/04/10

(新增:動新聞)

屏東甫新婚在通訊行上班的29 歲曾姓女店員,上班時認識大她26歲的變態顧客黃姓男子,黃男2月撫摸騷擾、3月跟蹤,嚇得曾女報案提告,卻因無法聲請保護令依然無法自保,8日晚間騎車返家途中,遭黃嫌製造假車禍撞昏擄走,雖在案發後短短14小時被尋獲,但已成冰冷遺體。更離譜的是,黃男在警方偵訊時極不配合,甚至質疑警方非法拘捕而聲請「提審」,玩弄法律與警方鬥智,最後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檢警相驗遺體,發現曾女雙眼未闔閉,身上膝蓋處有擦撞痕,後腦有遭重擊傷勢,疑似車禍時摔落造成。今(10日)上午9時解剖,法醫也對曾女進行採樣,釐清死因以及是否遭猥褻性侵。

曾女的新婚丈夫痛失愛妻,難掩傷痛神情,抵達殯儀館後不發一語;在解剖後,記者直擊他左手無名指依然戴婚戒,從座車拿出一件白紗禮服,告訴禮儀師:「希望妻子能漂漂亮亮的走。」午後,他則由家人陪同至空屋進行招魂。

遇害曾姓女子的丈夫準備一件白紗禮服,交給禮儀師,要新婚妻漂漂亮亮的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張世瑜攝
遇害曾姓女子的丈夫準備一件白紗禮服交給禮儀師,要新婚妻漂漂亮亮的走。張世瑜攝

警方表示,黃嫌(55歲)心機狡猾,犯案前先將肇事轎車的行車紀錄器記憶卡拔除,製造假車禍,後來又將被害人及自己手機關機,以躲避警方查緝。落網後,不肯供出曾女死活和下落,警方問東他答西,還瞎扯有躁鬰症。

警方昨偵訊到11時,黃嫌竟出奇招聲請「提審」,警方只好隨即改將黃嫌押送至屏東地院,地院昨深夜11時30分開庭,迅速裁定駁回,將黃嫌交由警方,依原訂程序殺人等罪移送屏檢複訊。

檢方認定嫌犯為5年以上重罪,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中午獲准。所謂提審,即嫌犯質疑被拘提、逮捕過程違法,即可依《提審法》向法院聲請提審。

家屬前往曾女陳屍空屋招魂。羅琦文攝

黃嫌花招百出,在提審庭上,還當著偵查隊長的面向法官說,遭警方刑求。隊長則表示並無此事,是嫌犯突然自稱身體不舒服,要求就醫。

黃男沒有聘請律師,卻能出招聲請提審,使出拖延戰術與警方鬥智,讓警方認為顯然黃嫌對法律有所認知。

屏東地檢署表示,關於屏檢偵辦黃男涉嫌殺人案件,今天中午檢察官已會同法醫完成複驗解剖程序,並採集相關檢體送驗,有關被害人真正致死原因,須待解剖鑑定報告出來後才可認定。

遇害的曾姓女子。取自臉書
黃嫌偵訊中對案發過程等案情,都不願配合。資料照片

黃嫌因2月初購買手機,認識剛新婚約1年,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女,過去屢次騷擾跟蹤曾女,報案提告卻依然無法阻止悲劇發生,家屬認屍時泣不成聲,希望有人提供行車紀錄器釐清假車禍真相。

屏東分局長劉清俊表示,當時皆有受理曾女報案,且在3月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和性騷擾罪嫌函送黃嫌,並告誡黃嫌,但因兩人關係並非男女朋友或伴侶,依目前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

警方調查,曾女今年2、3月陸續被黃男性騷擾、跟蹤後,其服務的公司,一度將她服務門市從屏東市調到萬丹鄉的門市,未料,曾女發現黃男又跟過來了,當時雖未對她怎樣,但令她覺得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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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女子今(10日)解剖,丈夫難掩失落神情,在殯儀館不發一語。羅琦文攝

沒想到,曾女前天竟因被跟蹤,製造假車禍遇上死劫。8日晚間22時35分,萬丹鄉發生假車禍後,警方尋找黃嫌過程,黃嫌因手機關機,無法透過電信定位出黃嫌位置,但隔天清晨6時40分,他卻在屏東市民和派出所外徘徊。

有警員認出他欲上前拘提時,黃嫌自稱是來投案的,但只說發生了車禍,車禍細節、被害人下落等問題,都顧左右而言他。當時,黃嫌還不時說自己有精神疾病、躁鬰症等,甚至呼呼大睡,未吐露隻字真相,讓當時急欲找曾女下落的警方拿他沒輒。

曾姓女子陳屍的空屋,屋外有拖行痕跡。資料照片

經警方鎖定曾女手機訊號最後定位後,加強對黃嫌住處及他事發後停車處搜尋,才在黃嫌坐落於屏東市附近的空屋找到曾女,現場並發現疑似曾女皮包、外殼毀損的手機及鑰匙等物證。家屬聞訊趕到,哀傷地穿過空屋旁小巷,從後方側門進入認屍後,當場泣不成聲。

曾女被黃嫌棄屍在住處附近的空屋走廊。資料照片

關心曾女的親友,在8日深夜假車禍發生後,曾透過臉書發訊息,盼望各界協尋曾女,沒想到等來的竟是令人無法接受的事實。

瀏覽曾女臉書,長相甜美的她,雖不常發文,但PO文卻都洋溢正能量,以及生活歡樂點滴,曾提過妹妹養的貓睡覺時的可愛模樣、分享親眼目睹地理課本上的土樓,有時還說自己想要抽拍立得,甚至連髮型也是她關注的焦點,表明想要留很長的頭髮,點點滴滴凸顯她的生活平靜,不料竟遇上變態男,美好生命就此斷送。

黃姓男子作案的車輛,向友人借來的。資料照片
警方曾動員大批警力搜尋曾女下落。警方提供

美國約廿年前在密西根州通過一個叫「麗莎法案」,有關跟蹤騷擾防治的法案,也成為全球第一個具體規範跟蹤行為、判刑等。「台灣的麗莎法案在哪裡?」從事多年婦女工作的資深社工師王君儀表示,在國內只要跟蹤者遠遠的丶沒有明顯侵犯等行為,一般不會被判刑,常被視為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但被跟蹤的婦女,可能長期生活在恐懼中,且被跟蹤到最後,還可能發生嚴重的傷亡,就像屏東的曾女事件般。

曾姓女子長相亮眼(取自臉書),遭黃姓男子製造假車禍擄殺。資料照片

國內於2016年起,也草擬跟蹤騷擾防治法的草案,去年台灣民間團體發起跟蹤騷擾防制法公聽會,並在12月提案至立法院。王君儀強調,發生屏東曾姓女子被跟蹤殺害的事件,無非是提醒政府應該重視這個法案的制定與通過,還給民眾安全安心的環境。(地方中心陳宏銘、羅琦文、張世瑜/屏東報導)

曾姓女子的機車。資料照片
甜姐兒曾姓女子遭製造假車禍擄殺,棄屍在黃姓嫌犯住家附近的空屋。資料照片
黃姓兇嫌獨居,曾數度騷擾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姓女子。資料照片
家屬認屍,泣不成聲。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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